根据省安委会的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侨区实际情况,4月3日,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公安、经信、工商、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小组,由区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区安委会主任林少文同志亲自带队,深入侨区内重点地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行动。
我区无生产、批发烟花爆竹企业,无大型贮存烟花爆竹仓库,行动小组重点针对华兴综合市场、华兴路和侨南路各工商户进行检查。检查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杂货店进行查处。行动中发现有个别工商户违法销售少量烟花爆竹现象,行动小组当场收缴一批烟花爆竹,并对违法销售者给予批评警告。
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防止清明期间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持了我区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区安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