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至15日,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罗满光率领省政府第二督查组,对我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第一阶段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副市长余红参加座谈会。
期间,省督查组先后到汕尾市宏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炸药仓库、市供水总公司投氯室、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海丰县联安镇联田村324国道旁地质灾害点、海城镇德荣幼儿园、城东镇优抚医院等隐患点进行实地督查,并查阅有关资料。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6月1日至2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1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第一阶段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除油气管道领域外(我市油气管道尚未运行),全市共排查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414项,整改率96.86%。其中,属于一般隐患303项,较大隐患106项,重大隐患5项。
省督查组对我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实现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重点行业、热点问题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对重点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余红表示,我市将认真按照省督查组提出的意见,立整立改,补齐短板,从严从实把省督查组的反馈意见贯彻落实到位。(记者 邓良琼 实习生 林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