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日报讯 (记者 苏婉莹 通讯员 刘佩琦)近日,市检察院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稳秩序优环境,市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造假、勒索诈骗、盗窃疫情防控物资等违法犯罪,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对涉疫情犯罪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并在此基础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截至3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20件32人,批捕16件25人,其中7件8人均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当天批捕;提起公诉5件 9人,立案监督2件2人。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主动对接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等行政机关,深入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薄弱点,协助查处伪劣口罩、未合格检验检疫猪肉、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市检察院主动提供“店小二”式法律服务,联系走访挂驻企业,在实地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法治需求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研究出台《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检察保障的意见》,制定12条硬核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另外,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线上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汕检法律小讲堂”专栏,针对近期发生的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选取疫情防控期间较为突出、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疫”案释法;线下组织干警在下沉社区联防联控时,主动向小区居民解释防疫知识和政策,做到普教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