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省党代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担负起人大职责使命,坚持学在前、做在前、走在前,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推动省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次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汕尾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次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要进一步稳住市场主体,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持续释放就业政策红利;进一步关注重点群体,做好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强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审判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质量,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加大贯彻实施力度,做好做实红色资源挖掘、保护、利用、传承工作,助推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会议对《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市政协副主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范振学,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局局长李永坚以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