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省部署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以来,我市高位推进,迅速行动,将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来抓,围绕“人、车、路、企、救”,出台19项措施60项任务的工作方案,落实制度、队伍、经费、纪律“四大保障”,集全市之力,全链条、系统化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细化分解任务,量化工作指标,推动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建立机制、推广经验、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暗查暗访、将工作任务纳入全市亮牌考核、协调提请纪委监委进行监督等手段,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进落实,全面完成既定60项工作任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力管控。2021年,全市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02%、17.57%;自2021年3月11日省部署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起,至2021年12月27日,全市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98%、25.58%,死亡人数降幅排名全省第5。2022年1月1日至4月11日,全市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8.32%、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