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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0 15:11
  •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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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发展改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引领

  局党组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一)强化思维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省干部培训学院线上学习和组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等多形式、多层次部署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在全局营造浓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氛围,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注重循法而治。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重点领域立法计划,牵头修订的《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于7月27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2月1日正式施行。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三)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印发实施《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审工作程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年召开多次涉法议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尊崇宪法法律,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述法”要求。局主要领导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每年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述法的硬约束,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大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组织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021年全局干部参考率100%,优秀率超九成。积极组织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市发展改革局拥有行政执法持证人员25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工作。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印发实施《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二)严格实行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实施重大价格决策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审批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依法实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制定的必经程序。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执法流程规定,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使用专用罚款票据,罚缴分离,不滥用自由裁量权,按规定开票据,按规定执法。逐步推进汕尾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抽查比例、抽查频次,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积极做好价格违法监督检查、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天然气管道安全检查、信访接待、排查价费矛盾、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标准等工作。

  四是不断完善执法监督。通过信用汕尾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汕尾市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及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主动公布权责清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指定专人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执行依法履职报告制度,每年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按时保质完成7件主办人大建议和4件主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部及时答复并获满意评价,荣获“汕尾市政协2021年度承办提案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全面落实审计监督。配合市审计局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审计工作并落实整改。加强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含原汕尾市物价局)往来款清理及原汕尾市粮食局清产核资工作。加强项目审计检查工作,开展汕尾市市级冻猪肉储备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开展全市军供站专项审计工作,审核批复了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四是及时回应群众监督。通过不断提高信访处理质量,有效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2021年收到市政府热线交办7件、局门户网站留言8件、依申请信息公开15件、市信访局转办2件,对群众咨询、投诉及信访人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回应、妥善化解。2021全年,市发展改革局行政执法活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案件。

  (五)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制定出台《汕尾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纵深推进一流市场环境“10+N”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牵头谋划和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标准,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报审材料、简化审批手续,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确保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工程验收5个工作日)。

  二是提升“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度。继续推进《汕尾市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辅导预审机制、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分类审批、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实行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工作制度、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截至2021年底,14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三是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多措并举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依法归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截止11月5日,“信用汕尾”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累计约52万条,同比大幅增加46万余条,我市“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各项指标在省发展改革委每月通报排名中稳居中上游。印发实施《汕尾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汕尾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推行“联合奖惩、一键搞定”模式,成功于6月15日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失信限制措施模块,重点强化行政审批领域信用应用。组织开展失信专项治理。牵头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失信约束措施、信用服务机构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4项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切实保障失信市场主体权益。制定印发《汕尾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多头办理、多次跑动问题。截至2021年底,市发展改革局已经为105家企业修复了278条失信记录。

  四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的函》,通过贯彻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和健全完善市场准入配套制度体系等三个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落地见效。

  五是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规定,在制定价格时,按规定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以及价格执行期限等,适时制定价格。

  六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市县两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510号)精神,对我市现有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了动态管理,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更新公布汕尾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1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相关法制研究工作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步伐尚需加快;二是法治机关建设有待继续深化;三是当前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还存在数据共享不够全面等问题,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用应用场景较少,目前仅有“信易贷”平台在推广,需要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落地更多便民利企服务应用场景。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

  (二)持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用好用足法制赋权,谋划落地实施一批有实际监管和激励效能的信用应用,释放市场主体活力,通过信用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常态化归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双公示”工作效能,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逐步推广各行业信用信息归集自动化。强化信用审批事项监管核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对审批事项申请人的事中事后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承诺履行情况信息共享至“信用汕尾”平台。

  (三)继续贯彻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范围,并按规定认真履行相关定价程序;继续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等工作。

  (四)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和培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现行政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油气管道、粮食管理等领域执法工作,保障社会生产安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文本、相关信息化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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