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牢牢把握“十四五”新开局,切实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助力推动法治汕尾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抓建设、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的能力,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明确把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交通运输系统在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
治国中担当的职责和使命,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事权清单。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权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执法事57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权74项、行政检查事权38项、行政强制事权18项、行政处罚384项、其他行政执法事权56项,确保行政执法科学性、精准性,推动构建和完善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三是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践行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要求,结合“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专项调研成果,部署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保持交通执法高压态势,灵活运用行政检查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客运企业责任、提升驾驶员素质、塑造行业形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不断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平。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指引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安排,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制度基础。二是制定印发《2021年汕尾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三是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各项普法主题活动、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化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机制四方面工作细化要求。
(二)积极开展各项普法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实施方案》,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将民法典相关讲座视频转发各部门开展自学,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3期民法典主题普法宣传资料,向干部职工、行业群众、社会公众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主题精神,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项普法活动,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实施方案》,根据新旧法对比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新规相关的解读和修订,梳理、提炼形成3期专题普法报告在全局范围内传阅学习,在局门户网站发布3期普法宣传资料,在系统内掀起学习宣传新行政处罚法的热潮。三是认真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多个环节,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
(三)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
一是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今年对《汕尾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汕尾市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汕尾市物流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共计3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三项规划均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落实好意见反馈工作,由局法规部门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抓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对《汕尾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汕尾市城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修订)》《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一批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共计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3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经局法律顾问、局法规部门、市司法局规审部门进行合法性论证后,正式印发实施。三是依据《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对我局出台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在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竞争情况出现。2021年,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次,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提升工作,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对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均要求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95%以上,主动开展“一对一”服务、鼓励提前申办等便民服务,对个别时限要求特别紧急的项目,采取容缺受理等措施,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二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委托、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实施期限,并按照完善办事指南、理顺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事项的调整实施工作。2021年,共承接委托事项7项,下放事项8项。三是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压减幅度不低于30%的目标推进权责清单事项压减工作。经梳理,我局共压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72项,其中行政处罚170项、行政强制2项,相关压减事项经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无异议,形成汇总表和具体清单,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以重心下移的方式进行压减。2021年,共办结行政许可276件,其他行政权力23件,公共服务7件;核发从业资格证775人、到期换证751人。
(五)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以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着力点,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顽瘴痼疾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突出队伍作风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参加执法考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聚焦群众重点关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组成三个整治行动组,每日按照早、午、晚三个时间段加强对市区客运站场、火车站、龙富花园、市财政局等主要路段、路口和公交站亭的驻点巡查,突出节假日和夜间执勤频率,深入打击出租汽车拒载、议价、不打表和小汽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深入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实行定点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入口治超、货运源头治超、数据共享治超“五同步”,签订治超责任书,常态化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全面落实“一超四罚”,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风险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和指导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落实称重检测和视频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或改造及运维工作,逐步推进市区治超卸货场(超限检测点)建设,着力解决货车卸载困难等突出问题,提升货运行业长效治理水平。
2021年,共查获交通运输执法案件945宗,其中货车超载运输案件420宗、货车非法改装案件141宗、货运源头企业违法违规案件5宗、危货运输案件9宗、非法营运小汽车140宗、出租汽车案件28宗、机动车维修行业案件27宗、机动车驾培案件13宗,其他案件162宗。
(六)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公开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公开工作部署,按时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汕尾”系统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件信息,持续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案件信息公示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动态管理,形成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线上监管流程。
三、存在问题
2021年以来,我局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置问题的能力仍有不足,在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提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能力。
(二)集成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目前行政审批、行业管理业务有多套平台,个别业务仍然具有特殊性,系统互不兼容,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受理审批办结后,还需在相关省垂业务系统二次办理,信息公示存在重复录入问题。
(三)交通运输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基层执法人员应对交通运输行业面广、线长、点多的执法事项处置能力不高,执法覆盖不够全面,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仍不够完善,推进相关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合力有待加强。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和建设交通强市为抓手,全面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切实做好法制审查工作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继续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坚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起草发布的全过程,增强条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机制,着力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前期推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的基础上,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推广应用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电子证照的签发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落实落地,为企业发展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企业项目投资的时间成本、制度成本。
(四)提升交通运输队伍综合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实现执法力度和温度紧密融合,锻造一支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的执法队伍。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工作的有机结合, 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以及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 为“十四五”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