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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25 10:15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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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汕尾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汕尾法治建设,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内容,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新时代法治汕尾建设各项工作。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9月10日,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上海丰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其他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备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扎实推进法治汕尾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着力强化督察考核。组织做好我市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有关迎检和数据报送工作,并根据省考评结果情况反馈,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问题,对标对表,跟踪督办,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并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整改进展情况。通过整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以及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核指标,并列入汕尾市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开展法治广东(法治汕尾)建设考核,旨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坚持依法防控,实现“双统筹”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压减。为拓展各县(市、区)经济社会管理事权,推进简政放权纵深发展,通过取消、重心下移及移出权责清单等方式,压减市级权责清单事项2168项,压减比例为34.27%,其中取消144项、重心下移2023项、移出权责清单1项。

  (二)优化政务服务改革。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8月份正式启用,创新推出“善美店小二”和“一体化监管”特色平台,全省率先开展公安政务服务“无证办事”试点,“交房即交证”实现全市覆盖。推出30个“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2764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277项高频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市、城区两级74个部门12个系统3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个统一”,投入使用市民服务广场5G+智慧大厅,推行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服务,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办好所有事”,政务服务一体化能力跃居粤东西北前列。

  (三)打造“无证明城市”。全市共公布直接或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共7619个,其中,市直2679个,县区4940个;累计签发电子证照398种,1341余万张。直接取消证明材料730个,替代取消证明材料6889个,792个证明材料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办理。梳理公布《汕尾市本级“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191个“通办”事项只需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即可申请办理。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保障市场安全。一是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样,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2921批次,药品监督抽检623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样70批次。二是加大食品药品的执法力度,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95宗,涉案货值10.38万元,罚没款108.62万元。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推动气瓶信息化平台建设。四是加强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全年共抽样503款产品。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优化立法协调方式。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事项。完成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汕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拟定,出台了《汕尾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规定》和《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理暂行规定》4部政府规章,完成《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汕尾市汕尾渔歌保护规定》的立法审查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一是审核(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106件。二是印发公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0个,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同时做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开展4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1次日常清理工作,清理出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6件,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5件,延期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件。四是印发了《关于公布汕尾市本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五是举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培训、编印《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文件汇编》,进一步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水平。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属重大决策都进行了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全年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230件;市、县、镇三级共聘政府法律顾问84名,为政府决策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举办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业务培训、编印《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文件汇编》,全面提升了我市决策法治化水平。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稳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市各镇街已全部印发“三定方案”,并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梳理审核下放了两批共448项行政执法事项,制定行政执法指南,加强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实操性培训和联合执法,持续对47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汕尾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三个转变”,从根本上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个正式出台的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中国应急管理报》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推广。

  (三)加快建设市级行政执法“两平台”。我市2021年12月顺利完成市级两平台建设任务,197家执法单位实现上线运作。

  (四)强化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召开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参加的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二是举办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1300人参加了培训;三是举办全市镇街书记、镇长培训会,对“一中心”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平台”作解读,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通过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六、强化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一)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通过实行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切实履行《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件,实质性化解4件,听证2件,发出个案检察建议5件、类案检察建议5件(覆盖45件)。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自觉意识、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高效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积极推进“信用汕尾”建设。出台了《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汕尾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行政审批领域信用应用,将“信用汕尾”平台接入市工建审批平台,创新推行“联合奖惩、一键搞定”模式,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自动约束限制严重失信主体的项目审批、核准事项。健全信用修复协调机制,出台《汕尾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指引》,集中约谈14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引导促进市场主体主动纠错,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三)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争优创先,在2021年政务新媒体工作综合评估中,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排名第6名。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通过网络数字赋能,方便群众,及时对网民留言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2021年仅“人民网”网民留言就达150条之多,均进行受理调处。

  七、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5件,行政应诉案件529件,通过建章立制,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和审议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全面巩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市发生人民调解案件2054件,调解成功2042件,调解成功率为99.4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49件,预防纠纷425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日益完善。一是构建多元基层服务平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已基本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推行“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建设管理模式,全方位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年度各级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约6516人次,老百姓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越来越明显。三是落实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各公证处为民办实事124件,开通老年人、军人的“绿色通道”服务56件,为群众急事急办45件,接受群众咨询4200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惠及更多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97宗,群众法律咨询4432宗,实现了为群众办理各类合法权益案件全覆盖,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零距离的“店小二”式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案件,使领导干部了解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全过程,感受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组织工作。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市共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为97.99%,及格率为99.89%,优秀率为98.11%。

  (三)推动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四)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自2021年6月份开始组织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五个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经自查自评、社会评议、实地察看等环节后,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市直(含驻汕)50多个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对五个单位进行现场评议,五个单位均达到优秀等次。

  总体来看,2021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有较大空间;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行政执法任性、执法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汕尾各级行政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依法行政,以更高标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升法治汕尾建设水平,为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有力的法治保障。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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