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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2-02-11 16: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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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汕法治办〔2021〕3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各基层党组织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振学同志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多次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领学、谈体会,研究部署具体贯彻措施,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二是带头学法尊法,要求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持召开宪法宣誓活动亲自监誓,并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提出要求。三是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全局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完成局行政职权调整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60号)明确我局15项拟重心下移的行政职权事项,将进一步制定印发方案和指引,强化培训指导,确保职权调整顺利到位。二是做好省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职权委托的实施工作。组织全系统参加省组织开展的视频培训,按要求报送省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委托职权的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年度实施情况。三是深化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从(法定)4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1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1个工作日。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捷办理。通过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17项电子证照。推行“一证一码”。实现证书免粘贴附图,群众可通过扫描证书二维码获取宗地图、分户图等图件以及查询相关权利状态。全面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通过业务网办渠道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全市通办”。同时,我局开展了与深圳市政务服务跨城办理的“一机通办”,以实体自助设备实现了跨城通办。五是着力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完成进度达到 100%。全市宅基地已登记发证数为56368宗,集体建设用地已登记发证数415宗。

  (三)加强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查和清理修订废止制度,不断健全“问题文件”预防和纠错机制,实现局发文件审查“全覆盖”,综合运用“立、改、废”等多种方式,坚持“法规融合促业务融合”。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和公布程序。2021 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 11件。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对涉及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决策落实。二是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厅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审理、经济合同审查、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打造“严起来”的执法理念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制度。制定印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阳光执法”工程实施方案》,采取“清单+制度+科技”的手段,加强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对执法工作廉政风险进行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订并印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建立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会商沟通和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对维护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学法讲座。加大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指导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切实做到执法人员“必学、必会、必用”。三是按照“增违挂钩”工作要求全力消减我市2020年剩余存量违法面积,减少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扣减数量。目前已整改2020年违法用地面积11765.27亩(耕地5256.58亩),整改率为72.69%。四是做好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核查与管控。全市各地自行摸排发现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43宗,其中已整改19宗,剩余24宗正在推进整改中。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六是推进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将土测绘质量监督等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公开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等制度,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近400条,“汕尾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运转正常,累计关注人数近1000人,发布信息100余条。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内部监督。推进“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资金”三大“阳光工程”,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每年被省选取的20宗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进行重点评查,根据评查提出的问题,推动整改,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上一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主动向社会公开各年度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22件、政协提案22件,并依法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宗,受理3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宗,其中一审案件7宗,二审0宗,再审案件0宗。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1年度已开庭审理案件5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应诉率高达100%。二是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制定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规程》、《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防范化解重大工作风险工作方案》、《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三是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2021年,全市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事件,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引起的社会舆情事件。全年共接收群众信访事项304宗,已办结283宗,尚在办理期限内21宗,办理办结率为93.1%,无超期未办结件。

  (八)加大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做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全局每年度学考任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普法活动,营造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宣传专栏,梳理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的有关规定。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四是是通过自然资源类主题日活动为契机,以新闻媒体方式传播,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五是将普法宣传融于日常执法工作中,在打击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时,通过专项督查,着力宣传了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和知识。六是每季度开展法律顾问法律讲座活动,每年有计划的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局在实际执法过程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展专业的自然资源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市全系统自然资源领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职权范围扩大,个别职权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关系尚未理顺,加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健全不配套,依法行政存在一定风险和漏洞。三是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期望较高,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力度和举措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提升全局全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持续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深入学法、科学立法、全面普法、严格执法”上下功夫,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确保自然资源事业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用于指导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局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顶层设计。

  (二)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和加强土地、海洋等方面的立法、规范性文件修订或起草工作。继续推进机构改革后涉及与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权责清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局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依法行政抽查,落实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治队伍建设。

  (五)推进自然资源争议实质有效化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加强对全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研究,对存在不利后果的案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落实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

  (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抓好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普法工作,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做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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