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纵深推进“三大行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统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3月18日,区委区政府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律师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定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区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学习。2021年以来,区委党校已举办干部培训15期,在教育培训过程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民法典专题讲座紧密结合,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形成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的习惯。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根据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制定了我区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工作任务。二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起草了《法治城区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汕尾市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汕尾市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广泛征求全区各单位意见建议。已印发《汕尾市城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汕尾市城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汕尾市城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工》。2021年3月份,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就2020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述法报告。
(三)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加快法治城区建设。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府办、司法、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也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明确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力量,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政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区政数局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深度标准化,推动事项网上办理,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2021年以来,全区共计139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了100%网上可办,梳理即办件1323项,马上办比率达94.6%。通过全流程网办、自助终端办理、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可办、自助办理。截至目前,已实现了90%就近办和95.12%自助办。
2.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减证便民”,健全“两个机制”,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2021年,已公布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已取消群众办事审批服务证明材料697件,共涉及事项414项,共签发电子证照1,141,248张(统一申办签发1,336张),开通区级电子证照70种,完成1048项政务服务事项用证启用,累计用证141,321次。梳理我区“一张身份证(电子证)”通办事项44个,涵盖公安、市监、人社、税务等10个部门;完成1019项事项用证实施配置和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粤省事”居民身份证二维码对接改造,完成347项事项用证实施配置和同意申办受理平台与“粤商通”企业二维码扫描对接。
3.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区市监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2021年,结案135宗,罚没款共计49.3万元。其中食品案件办结67宗,药品案件办结47宗。执法人员出动48人次,检查经营企业130家次。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行动出动133人次,28车次,检查猪肉批发经营者240家次,牛肉经营户13家,餐饮单位16家,共查封13家餐饮单位,查扣或封存私宰猪肉、牛肉等相关肉品共1652斤。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的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查处案件42宗,罚没款29.57万元。开展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小摊贩进行专项检查,责令相关经营户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423家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开展进口冷冻食品市场主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进口冷冻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进口冷冻食品“应进集中监管仓而未进”的行为。专项检查出动132人次,检查辖区内农贸市场55家次、进口冷冻食品经营企业约167家次,查封违规经营企业6家。
4.持续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市监部门要求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紧扣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严格对增量文件进行自我审查。
2021年以来,未发现存在限制竞争的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21年,已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数量为166件,涉及领域包括城乡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有效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统一,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区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学习条文内容,强化理解应用。区司法局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同时,我区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6名专业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增强了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时,区政府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依法合理采用律师意见,使决策意见在法治护航下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共计办理了7宗重大行政决策,为政府依法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行政执法权统一、权威高效
1.区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城区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2021年,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案件共4830宗。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制定工作方案,委托律师事务所对150宗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要求区直执法部门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
2.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镇街体制改革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改革目标,推动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全面实行属地化管理,推进工作重心和力量下沉,尽可能把服务、管理资源放到基层,强化镇街基层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放权赋能,激发基层活力。改革后,各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镇街的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各镇街加强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队伍建设,7个镇街统筹分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编制共102名(执法编制83名、行政编制19名)、政府聘员员额136名。目前,全区各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都已实现独立集中办公。全区各镇街以自身名义行使市第一、第二批调整的共计448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2021年,我区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394宗(行政检查1308宗、行政处罚61宗、行政强制25宗),其中东涌798宗、捷胜30宗、红草122宗、新港51宗、马宫87宗、凤山215宗、香洲91宗;已办理行政处罚61宗,其中东涌3宗、捷胜14宗、红草2宗、新港4宗、马宫7宗、凤山26宗、香洲5宗。
3.持续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区卫健部门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医工作方案》,通过重点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1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查封非法行医机构17家,立案17宗,已结案10宗,罚款金额共72.5999万元,7宗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查处无证经营公共场所1家。 制定《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并按照国家随机监督平台规定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对被抽查的单位进行卫生监督。2021年,已完成公共场所“双随机”实际监督单位24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区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排查、有效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出台了《汕尾市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区、镇(街道)两级安委实行“双主任”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管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预判,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托“粤商通”平台,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线上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隐患自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制定了《汕尾市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针对辖区内涉氨企业、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2021年,共出动检查人数14275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218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297项、已落实整改2902项,停止作业8处,停止设备设施使用4台套,停产停业整顿40家,立案查处15次,罚款33.22万元。区应急部门以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推动应急管理委员会建设。全区7个镇街均按要求成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全区应急联动制度,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联动体系。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3月份,区普法办印发《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安排的通知》,明确区法院等五家单位作为履职评议单位,谋划部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活动。2021年8月12日印发了《2021年汕尾市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考核评估指标和工作责任。2021年9月份以来,先后通过社会评议和实地考察的方式,深入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普法成果,也向广大社会大众宣传普及推广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职能,展示了他们的普法成绩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2月15日,城区召开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对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工信局、团区委等5家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经现场评议团评议及单位互评,再结合社会评议阶段的分数,以上五家单位均取得了优秀等次。
6.在税务执法领域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营造宽严相济的税收营商环境,彰显包容审慎柔性监管理念。2021年4月份以来,全区共有854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进一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2021年6月份,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工商联联合出台《汕尾市城区关于推进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促进商事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2021年以来,全区受理、排查矛盾纠纷850宗,调解成功846宗,调解成功率99.5%,连续多年实现“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2.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地见效。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4宗,受理6宗,不予受理8宗,全部已办结。2021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5件,其中,一审案件有20宗,二审案件5宗,目前,已判决案件7宗,全部胜诉。在上述案件中,区政府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依法指派分管副区长全部出庭应诉。
2021年6月30日,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汕尾市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城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并由城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构,以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确保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同时,在区司法局加挂了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2021年,全区共接报有效警情11453起,其中,刑事警情4897起,同比上升13.23%;治安警情1424起,同比上升33.73%,共有359天无发生“两抢”警情;累计侦破涉毒刑事犯罪案件42宗,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4名,查处吸毒人员169名,从源头上遏制了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突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4.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全区99个村(社区)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累计89个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创建率达90%。其中,马宫街道金町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捷胜镇埔尾村等5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区共有五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城区供电局、中国电信汕尾城区分公司等3个单位成功创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尽管在法治政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省、市的要求,对照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主要是:一是个别部门领导重视不够,站位不高,认为法治政府建设跟他们关系不大,能应付就好。二是个别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中的法律队伍建设与其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相适应,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应当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四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待提升,尤其是随着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存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依法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五是基层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党群议事制度有待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对照“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寻医问诊,对症下药。坚决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根据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为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专此报告。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