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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5 17:5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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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根基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我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点的落实,并把法治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局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退役军人保障法》,《汕尾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内容,筑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的自觉行动。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治国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推动干部学法全覆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我局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贯彻全年工作中,深入开展以《保障法》为核心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全年共开展专题培训5次,其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保障法》宣讲团成员为“2021年汕尾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业务素质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培训班”作专题讲座,邀请广东善言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主题为《以法为盾,守护“最可爱的人”》的专题培训。各单位、科室将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利用粤政易工作群发布宣传小知识,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保障法》、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司法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举办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业务轮训,知识竞赛等活动,力求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补齐业务短板。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推进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的基础性工程,精心谋划、统筹部署,制定《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开展《保障法》进军营、进社区活动,先后到汕尾海警局南部战线捷胜训练营地、汕尾军分区及市城区香洲社区、新园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市区大型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横幅;实施《保障点》点亮城市地标行动,连续一周在城市地标建筑播放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公益宣传标语;在门户网站设置《保障法》宣传专栏,及时推送《保障法》等有关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在退役军人活动中心播放宣传动画视频等,以崭新生动的形式让普法宣传走进退役军人心中。

     (五)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市级及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和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窗口”已于6月30日前挂牌成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成立,充分整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司法救助等服务内容,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法律服务能力与水平,打通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0余人次,为退役军人提供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抚恤优待政策等方面专业法律解答,其中,市局成功帮助残疾退役军人何庆昌化解保障住房问题,维护其基本居住需求。

     (六)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优待政策落实,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汕尾市于2021年5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汕尾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该《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每年市直事业单位统筹编制数不少于2个,市城区统筹编制数不少于1个,用于公开定向招聘随军前已失业或者无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二是对未就业随军家属未就业的随军家属按照我市当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贴,充分表现党委政府支持服务部队建设,关心关爱广大驻汕部队官兵。

     (七)坚持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一是依法履行职责,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基本服务事项目录,梳理权责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可网办率、事项覆盖率、全流程网办率实现100%,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权限、标准、程序、责任法治化,压缩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流程,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二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及情况通报制度》《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本局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活动和行为,从事前事中事后着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三是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涉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以及信访处理等行为,事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目标任务和群众期盼,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强化,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加强,全局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

     二是业务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具体问题处置能力欠缺。

     三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下来我局更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好法治建设总体要求与退役军人工作的辩证关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深化法治建设,强化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配套政策建设,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强化法治引领,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托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保障机构,加强法治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全力抓好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深入开展常态化走访退役军人和帮扶援助工作,尽力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强化政策落实,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学法用法,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退役军人系统政策法规的法治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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