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统筹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全面整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领学、带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
(三)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述法制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举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县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与考试工作,2021年全县七千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99.89%,优秀率96.39%。
二、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职能单位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十统一”录入工作,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规定法定许可办理期限及办理该事项所对应的政府组成部门,公布联系咨询电话及办理责任人,让群众办事少跑路,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印发《陆河县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积极通过加强线上业务培训和深入各单位检查监管、交流,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对县直单位和各镇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政策解读”栏目,转载上级相关的政策解读,公开我县制定的政策解读文件。2021年印发7个规范性文件对应的政策解读材料在网站发布。四是积极处理网络问政信息,畅通群众沟通渠道,打造“阳光政务”。2021年,共收到上级部门交办的网络问政10件,均已按时答复。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共收到上级指派留言31条,本站点留言128条,均已全部办结。收到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大力打造“无证明城市”。制定《陆河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陆河县“无证明城市”工作规定(试行)》《陆河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定(试行)》文件,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依照“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进行精简事项、流程再造,充分体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目前全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两批共有959个事项、2204个材料(其中直接取消材料49个,替代取消材料2155个)。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4份,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1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份,其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48份,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共183份,对合同协议提供法律意见20份。未出现经审查并通过讨论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公众投诉或引起诉讼的情况。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加大“12345”工单办理力度,统一接收全县投诉举报,构建“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闭环机制,确保民意诉求得到妥善处理。2021年度,我县12345平台收到总工单2876单,按时办结率100%,市民满意率10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指标体系,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评价、政务服务大厅扫描二维码评价、手机短信评价及电话热线等多种评价方式收集办事群众的意见反馈,改进评价方式,拓宽评价渠道,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对办事中的差评和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并反馈,100%落实整改。2021年度共获得群众评价数46526条,主动好评率达99.99%,“好差评”大厅推广度达到100%,全县政务服务质量达到9.8分。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做好乡镇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印发《关于完善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制度机制的函》等制度文件,指导乡镇规范和完善相关工作平台组织架构、职责定位、治理结构。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镇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印发《陆河县镇级新进执法人员的定期轮训机制》《陆河县镇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制度(试行)》等文件,加强执法队伍集中学习管理,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乡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与协调配合机制。印发《陆河县镇级与县级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陆河县镇级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会商制度》《陆河县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文件,划分镇与县直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县直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落实执行公示和“两平台”试点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和“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身份信息、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公示。有序推进“两平台”试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县直21个单位,随机抽取145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被评为优秀案卷87宗,占抽查参评案卷的60%;评为良好案卷30宗,占抽查参评案卷的20.69%;评为及格案卷11宗,占抽查参评案卷的 7.59%;评为不及格案卷17宗,占抽查参评案卷的11.72%。三是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2021年度组织385人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全县现有持证人数434人。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完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7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全县128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27名执业律师分别担任(兼任)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律师。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平台,辐射推进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二)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陆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实质性参与到诉讼程序,通过应诉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宗。
(三)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县、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充分利用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类矛盾问题的摸排调研,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拖欠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控制。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2件,其中调处成功655件,调处成功率达98.9%。切实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原则,以法治扶贫、农民工欠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作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1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4宗,咨询类案件318件,服务各类受援人员1000余人。
五、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1年陆河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普法教育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变成各部门“合唱”。2021年度对县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进行履职评议,其中4个单位获得优秀等次、2个单位获得良好等次。
(二)打造新媒体普法阵地。结合时事热点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视频、漫画、图片等多种表现形式即时推送图文法律新闻资讯和普法微视频,着力宣传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知识,更好地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2021年5月创建“陆河普法”公众号以来,发表动态、案例普法567条。
(三)提高普法教育覆盖面。围绕依法防控疫情、禁毒等工作开展“线上线下”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月、“三八”维权周、国家安全教育日、公民道德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等节假日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2021年全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0余场次。
(四)持续开展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成功创建东坑镇共光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严格按照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新田镇激石溪村、河口镇北中村、螺溪镇欧西村、水唇镇螺洞村共4个村被评选为2021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水唇镇螺洞村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个别部门程序衔接上不够紧密,部分服务事项基础支撑不足;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继续深入。
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通过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等制度方式,着重培养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深入推进全民学法守法。以“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