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2〕1号),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加强。2021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7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条,通知公告信息25条;印发应急管理工作简报46期。我局拥有政务微信公众号2个,“汕尾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00余条,南方+56条。联合汕尾广播电视台开办《汕尾应急广播》,上线了危化品安全、三防、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消防等12期主题应急广播。局主要领导上线《汕尾应急广播》,深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分析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如何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做提醒。
(二)依申请公开流程更加规范。2021年,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行信息回复,均按时限办理完成。无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问题。无因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完善。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汕应急函〔2021〕264号),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扎实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政务服务更加优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减证便民”打造应急一流政务服务环境,2021年我局共受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政许可业务104件;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4820件(其中换证1094,新申请3726),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制定《汕尾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印发《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汕应急办〔2021〕77号),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依申请处理流程,答复要求,健全完善督办机制,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下功夫。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渠道不够多样;三是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形式不够多元化。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应急管理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深入推进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相关热点焦点问题信息。三是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继续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