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法治工作。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机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0月31日,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安排,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2年12月22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三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工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市部署要求,2022年我局梳理了农业农村领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0项,已公开发布清单。二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进一步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职权下放。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我局共下放行政处罚事项42项,其中第一批下放16项,主要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第二批下放26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相关行政处罚事项,并积极统筹督导各县(市、区)开展“传帮带”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结合农业行业的实际,制定了《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1月18日,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农业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立法。我局高度重视《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立法工作,起草了《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编制工作方案》,立足我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现状,同时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央、省最新文件精神,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发布公告、通知、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各地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于各地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司法局审查后形成《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草案)》,2022年11月30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自1月1日起施行。二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范围、合法性审核程序、备案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规范文件起草和发布程序。2022年先后出台了《汕尾市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范化工作方案》《汕尾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汕尾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落实“三统一”制度。
(四)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发挥本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审核作用,指导相关业务科室依法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2年我局起草了《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落实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广东广和(深汕)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指派姜泽洪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聘任期一年,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2022年共审核合同20份,并参与了《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的立法调研和出具了审查意见书。
(五)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办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19〕170号)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两平台”工作方案》。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压实各业务科室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等相关综合法律知识。全局(包括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51名执法人员开展“两平台”线上培训,利用“两平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组织5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网络培训,认真完成线上培训课程并参加考试。三是加强海洋综合执法。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做到执法力量前移,科学安排值勤,严守港口码头,高强度、高密度巡查监控,保持对渔业违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2022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船艇608艘次,出动执法车辆190车次,参加人员4355人次,检查船舶1331艘次,查获涉嫌违规船舶255艘,查办违法违规案件48宗,案件金额205.3万,清理涉嫌“三无”船舶82艘,查获走私案件1宗,涉案船舶2艘。参与9起海上救援工作,成功救助4人。四是深入开展“靖海2022”“打击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行动,落实“三巡”制度,全面落实海域属地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海监执法工作,及时掌握和制止海洋违法活动,以敏感地带、重点海域和社会关注为重点,以不留死角为目标,以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为手段,以海洋生态为红线,规范落实“三巡”制度,强化海域监管执法检查。2022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船艇60艘(次),车辆24辆(次),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13个(次),检查陆源入海排污口10个(次),查获违法案件3宗,其中已办结2宗,罚没金额共1929446.09元。五是不断完善农业领域的执法监管。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办〔2022〕104号),进一步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压实各业务线条监管责任。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83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38家次,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41宗,罚没金额115.5万余元,印发宣传资料4.85万多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建立健全信访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2022年我局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12宗,其中抄送7件,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受理12345热线投诉建议共13宗,已办结12宗,1宗正在办理中。办理上级指派留言共19宗,办结率100%。
(七)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一是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为适应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结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各项农业政策学习贯彻、春耕现场会、“三下乡”、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等节点,制定了《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二是围绕“三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我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宣传活动,2022年12月1日,在陆丰市城东镇东埔村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开展宪法和有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根据《汕尾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到2022年度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任务目标,我局加强督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推进,扎实推进我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2年全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38户,完成48.5%行政村覆盖,下来将加大力度,争取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严格执法方面有待加强。二是文书归档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卷宗和执法文书归档工作。三是有个别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有些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系统性、规范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推动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结合的灵活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同时积极参与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增加业务沟通交流。
(三)进一步科学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规范、严格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办案水平,落实专人负责,卷宗以扫描电子档及纸质卷宗形式存档,提高案卷的保存质量和方便查阅。
(四)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市农业系统中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继续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围绕“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的任务目标认真落实。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