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尾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汕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审计,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发挥了审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局党组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了《汕尾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进行学习,以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举办学习宣讲会、畅谈交流学习心得、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过程中,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和依法审计工作实践。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共举办各类学习、研讨活动12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领悟。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2022年,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局党组以上率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审计机关法治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审计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计机关的落地生根。
(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机关的定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抓好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2022年,采取“数据分析 + 疑点核查”模式,共对124家市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实现了对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全覆盖;同时,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不遗余力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四)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2022年,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机关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科学谋划审计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委提交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牵头制定了《汕尾市审计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牵头制定了《汕尾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积极推进审计机关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了在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融入审计业务工作,通过开展审计一线临时党支部、审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形式,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同时,运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将宪法法律学习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推进党建工作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全局5个党小组共开展法律知识学习25场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审计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2022年,我局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覆盖,各项审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肯定和表彰,有效发挥审计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推动作用。2022年7月16日至31日,市委逯峰书记在我局报送的4份审计报告和1份审计要目上连续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审计工作;2022年10月9日,市政府郑海涛市长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听取近年来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对审计成绩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聚焦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营商环境“八个便利化”、“双招双引”、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二是聚焦推进财政全覆盖审计,组织开展市本级、陆丰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以及地方政府债务、中央直达资金、财政暂存暂付款项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审计;三是聚焦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一期工程、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汕尾市区中轴西路市政工程和汕尾市区金鹏路西段等十路段市政工程、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文体中心工程跟踪审计;四是聚焦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用权,组织开展市文联原主席、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市住建局原局长、市人社局原局长、市残联理事长、市委外办主任、市机关管理事务办公室原主任、团市委书记、陆河县审计局局长等9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是聚焦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2020至2021年林业专项资金、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跟踪审计;六是聚焦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促进金融业在实体经济中真正发挥作用,组织开展地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和市振兴公司、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红草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绩效审计。2022年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3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4942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308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6332万元;审计发现应上交财政3216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059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2809万元;审计后促进增收节支687万元,挽回(避免)损失116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17条,被采纳117条;提交审计信息68篇,其中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10篇,专报、信息简报58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专报、信息24篇,其中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5篇,信息简报19篇,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审计监督在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我市经济秩序,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对市本级和市级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挤占专项经费、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等27类问题,涉及124个部门单位,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推进优化华南师大汕尾校区一期工程部分设计方案,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8000万元,推进优化华南师大汕尾校区周边道路市政工程设计方案,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4669万元,一次性核减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新校区)估算价6496万元。又如: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认真开展财政资金分配审核工作,促进财政资金合理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5—12月,共对35项专项资金安排进行审核,涉及资金68.24亿元,提出资金分配审核意见共118条;印发《汕尾市本级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试行)》和《汕尾市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试行)》,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部门事业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等26个风险领域,针对78个风险类型,分析提出254个风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印发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学习借鉴,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狠抓审计法治建设,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上水平
(一)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年,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学习贯彻。先后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掌握实施纲要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同时,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实施纲要任务举措,明确把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作为审计机关落实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注重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个抓手,大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促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实施纲要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积极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2022年,积极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能够增强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审计工作,工作中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在狠抓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审计全覆盖,促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审计对象完善制度机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审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三)加强审计质量控制。2022年,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程序,严格按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全面构建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四分离”运行机制;加强审理力量,配齐配强审理队伍,把具有审计中级职称资格、专业能力强、审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充实到审理队伍,切实发挥审理的质量把关作用;落实审计责任制,压实审计组长和主审责任,实行审计全过程记录,构建严密的审计程序制约机制,形成人人重视审计质量、把好审计质量关的良好氛围,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审计质量持续实现“零诉讼”“零复议”“零投诉”。
(四)推进学法用法普法工作。2022年,把开展学法用法作为加强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利用新修订《审计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开展了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推进学法用法普法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学法工作。及时制订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汕尾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对全年学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学法工作。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共召开2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会计法》《公司法》以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带动全体审计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三是丰富学法形式。坚持把学法与党建工作、审计业务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审计组讨论审计业务会议、审计进点前学习会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促进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还举办了学习新修订《审计法》知识讲座,以视频形式向全市审计机关进行了转播。四是坚持学考相合。开展了学习新修订《审计法》知识测试,组织参加了市有关部举办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以审计项目实施为抓手,采取审计业务与审计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审计组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督促整改等环节和机会,向被审计单位广泛宣传《审计法》《预算法》以及相关财经审计法规,进一步拓展审计普法阵地,扩大审计普法覆盖面,落实“谁审计谁普法”工作责任。特别是在2022年初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翻印了1500本新修订《审计法》文本小册子,交由5个审计小组分赴124个预算单位,边开展疑点核查,边开展普法宣传,主动“送法上门”,实现了“审计项目开展到哪,审计普法就跟进到哪”,取得良好效果。
2022年,我局审计法治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有些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风险防控意识还不够强等。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2023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做到依法审计,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普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修订《审计法》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广大审计人员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培育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全方位多层次抓好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压紧压实分管领导、审计组长、主审工作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现场管理、督导和审核责任,确保审计实施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要探索提高全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水平的路径,逐步提高全市审计机关的审理水平,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推动全市审计机关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四是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要强化审计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增强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审计业务培训,采取跟班学习、审计导师等形式,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做能查、能说、能写的“三能”干部;要倡导研究型审计,发扬创先争优和“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汕尾市审计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