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结合汕尾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方案,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学习、全体干部会议、支部组织集体学习交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在交通运输领域走深走实。
(二)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引领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今年3月份党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制定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资料,推动局各部门党员干部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法治建设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抓建设、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的能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三是加强行业群众、社会公众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普法专栏,上传发布2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材料,向行业群众、社会公众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拓宽行业群众、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渠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全面覆盖,营造浓厚的行业学习宣传氛围。
(三)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
一是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与交通运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每半年度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带头学法,加强机关学法守法水平。2022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动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学法用法宣传活动中去,加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三是建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成立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切实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动作用,统筹部署交通运输“八五”普法工作,切实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八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研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亲自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一是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健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清单,提高“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八五”普法规划走稳走实走好,推动全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制定印发《2022年汕尾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确保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推动落实。三是制定印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明确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和任务分工,为深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础和方向,更好发挥法治建设对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五)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公众参与、意见征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各环节工作。2022年,《汕尾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汕尾市物流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批准正式印发实施,《汕尾市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汕尾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编制工作。二是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与评估、公众及有关单位意见征询、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2022年,《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汕尾市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共计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履行法定程序并经批准正式印发实施。三是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开展过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汕尾市城区燃油公交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惠补贴方案》《汕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修订稿)》及《汕尾市城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因有效期届满进行作废,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梳理交通运输行政事权清单。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梳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事权清单,形成行政检查、许可、处罚、强制、其他行政权力共计5类监管事项清单,并印发至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执行。二是开展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执法主体资格、事实证据、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方面进行审查。2022年,共开展审查重大行政许可案件46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1宗,其他行政权力事项6宗。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公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公开工作部署,按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汕尾”等公示平台系统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持续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案件信息公示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动态管理,形成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线上监管流程。
(七)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落实实施。积极对接省厅和市政数局,将省厅统筹的6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我局实施范围,通过系统数据对接、明确内部审批流程,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全程网办”,有力推动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制定汕尾市交通运输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交通运输领域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通过落实清单管理、完善清单管理,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三是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牵头统筹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交通运输业务标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执行的二次统筹模式,从政务服务事项中“市县两级材料不统一”等问题入手,多次听取县区对口部门的意见建议,组织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市县两级材料、事项要素、办理结果等方面进行事项统一,按最新要求更新网上办事指南,推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办事实现100%统一。2022年,修订县区实施市级统筹政务服务事项约68次,动态调整市级政务服务事项180余次。
(八)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2〕59号)精神,制定印发《2022年汕尾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推进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4项主要任务、9条具体工作措施,为深入推进我市2022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和方向。二是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规定,积极落实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要求,及时归集信用信息数据,通过“信用汕尾”系统、汕尾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信用交通”专栏等信用信息平台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汕尾市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汕尾市道路运输企业2021年度诚信评价、城区公交企业2021年度服务质量考核、2021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按要求公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企业评价结果及重点从业人员信用状况,进一步发挥信用激励作用,更好地加强信用监管,激励市场企业主体诚信经营,助推我市交通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九)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市区出租汽车行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每日按照早、午、晚三个班次,加强对日常客流相对集中的火车站、汽车总站、市财政局门口等主要路段、路口的驻点巡查,针对市区出租汽车不打表、议价、拒载以及小汽车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打击,同时开展企业约谈会,畅通举报渠道,完善涉嫌违法车辆“黑名单”信息,着力形成强大执法震慑力。二是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集中整治。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执法与沟通协作,强化打击合力,深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合成作战模式,切实提高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集中整治打击效能,按照要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三是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治。交通执法部门联勤联动,通力协作,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到陆丰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检查,联合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四是开展打击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和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加大对客运站及周边、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客流集聚的区域、路段的巡查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黑大巴”非法营运、客运班车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客运包车不规范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五是推进治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等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和砂石领域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等专项行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联合印发汕尾市高速公路“蓝牌两轴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配合做好“蓝牌两轴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共查获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890宗,包含联合交警治超案件390宗、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案件46宗、货车非法改装案件51宗、道路危货运输案件15宗,非法营运小汽车(巡游+网约)136宗、道路客运案件98宗、出租汽车案件38宗,机动车维修行业案件14宗、驾培案件41宗,安全生产案件14宗,航道案件2宗,其他案件45宗。
(十)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自5月份开始有序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3个月内,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申请换新证129张,清理过期旧证45张,新证换发工作进度达到100%,提前4个月完成了执法证换发工作。二是举办2022年汕尾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培训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风廉政教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交通运输执法及执法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等系列课程进行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汕尾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整体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两平台”)专题培训,邀请数字广东工程师进行在线实操,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计9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通过利用电脑PC端和移动端,模拟立案发起、证据收集、电子签名、呈批流转等操作程序,实现一场行政执法全流程模拟办案,同时结合现场执法进行辅导,对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提升参训执法人员的实操能力,全力推进落实“两平台”的运用工作。
(十一)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以案释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利用202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面向干部职工、行业群众、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专题活动,在局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展示普法宣传资料,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共制定公示宣传材料12期。二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制定印发普法工作方案,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在办公区域显示屏以及局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张贴海报和播放视频、局内传阅专题学习材料、自行组织观看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内掀起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法典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热潮,全面营造了依法治市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我局2022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列入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法考试。
二、存在问题
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数据填报工作过程中,存在各执法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兼容共享的问题。同一行政执法案件,需要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汕尾市“两平台”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信用汕尾”系统重复录入,各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兼容共享,大大增加行政执法人员工作量。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交通大会战和建设交通强市的全过程,为全面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和党员干部各项培训的重点内容,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交通运输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法治广东建设年度考评依据为标准,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的能力,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三)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落实行政决策制定印发的各环节工作,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坚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至行政决策起草发布的全过程,增强条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结合交通运输领域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全面推动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提质增效,加快实现“八个便利化”、“六个通办”,营造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五)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着力点,总结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常治长效。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面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干部队伍以及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干部队伍以及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与法治观念,利用公共运输场站、局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配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