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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5 15:15
  • 来源: 汕尾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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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目标开展,努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汕法治办〔2023〕39号)的要求,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全年工作计划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普法规划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全力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在局党组学习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中核心要义,增强思想上的拥护、行动上的一致,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汕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具体举措。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并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引领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3月3日,汕尾市举办“汕尾大讲堂”第二期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领导干部运用统计知识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洪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5 月25日,市政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了广东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莹进行专题授课,讲授五经普工作新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依法治统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先后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多次强调,要深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举办统计专题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主持会议并讲话,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对《广东省统计条例》的学习宣传,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学习贯彻《广东省统计条例》,认真组织参加《广东省统计条例》知识竞赛和收看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掌握统计执法规范程序,为提升统计执法水平打下更扎实的基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举办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适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汕尾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海丰县统计局举办“依法普查,诚信统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五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戴德旺出席活动,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三是落实 2021-2025 年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氛围。印发《汕尾市统计局法治工作要点》和《汕尾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对年度统计普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将普法宣传融合到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中。推进年度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组织参加“钉钉”国家统计局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提升等培训班,抓好网络教育和学习强国学习教育。四是提升执法效能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结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共对 125个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专项核实入退库企业232家,对 430家企业(单位)进行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积极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及时将相关执法信息录入“粤执法”,在相关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执法及法治人才建设工作,执法队伍所需装备按要求配置完整。积极动员全市统计系统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2023 年全市新增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2 名,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统计执法监督力量。按照省统计局部署要求,开展基层统计“7 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2023年已完成 2 个县(市、区)统计局、25个镇(街道)的市级验收工作,通过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今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项。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主要原因是思想重视不足,不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法治理论与业务工作没有更好地融通在一起,没能形成以法治理论指导业务实践,以业务实践充实法治理论的良好循环。法治理论学习注重"关键少数",对"绝大多数"的教育引导工作不够普及。

        二是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近几年来,市统计局大力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考试,执法人员数量有明显增加。但从执法证人员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市局,共有7名同志持有统计执法证;城区、海丰、陆丰市统计局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均只有一本统计执法证,陆河县统计局无人持有统计执法证,均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主要原因:除受行政编制少、人员流动大等问题影响外,另一方面还受对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不够重视,参考人员对统计执法证考试难度认识不够等原因影响。

        三是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虽然能够运用传统法治宣传手段,但运用新媒体进行精准宣传的方式不够多样化,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能力不足。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基层统计法治工作效能和法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法治工作部署安排,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广东省统计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统计中的保障作用,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和干部培训学院,全面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水平。

        三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做到应考尽考,指导各地配强配足统计执法人员,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加强统计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保障。继续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将统计监督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以及对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机制,加强统计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形成对统计工作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将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相结合,有效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依托"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普法活动,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统能力。

        专此报告。

汕尾市统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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