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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20 23:43
  • 来源: 汕尾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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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尾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对照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形式,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精神等,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自觉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民政决策施策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制定《2023年汕尾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成员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交流研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推动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

  (二)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局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执法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立法规定,按照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提高公众参与度等原则,积极配合协助省厅开展民政相关领域立法项目。加强与当地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的衔接,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采取聘请法律顾问方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法制审查,2023年,市民政局内部法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2023年,市民政局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3个,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个。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和听证目录,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3年,利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出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公告1次。四是做到三个全面落实,推动政务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全面落实事项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全面落实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流程网办率100%。及时调整网上办事指南及统筹清单,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第一时间进行修订。推进“一证通办”“一码通办”。市民政局“一证通办”事项4项,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办事群众可办事免带免交纸质证照材料。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市民政局56项政务服务事项75项证明材料中,直接取消8项、电子证照核验证明材料31项。鼓励支持汕尾市首个调解类社团成立,主动联系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发起人,一次性提供办事材料清单,确保相关政务服务事项1日办结,各环节顺利进行,为法治社会组织顺利成立创建优质条件。五是履行法治建设民政职责。印发《汕尾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构建因案救助、积极主动救助、全院参与救助工作格局,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为涉刑事案件家庭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

  (三)持续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组建汕尾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及三个执法组,其中每个执法组必须配备2名以上执政执法人员和1名以上负责该执法业务的业务骨干,建立“跨科室+跨业务”“执法人员+业务人员”工作机制。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运用全覆盖。按照“权限法定、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总要求,印发《汕尾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整改方案》《汕尾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的通知》,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定期监测行政执法数据,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整改完毕销号。采取“统筹推动+点对点指导”工作方式,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横纵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民政综合执法工作新格局。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运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件134宗,其中行政检查59宗,行政处罚9宗,行政许可66宗。我市共对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三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制定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综合法律知识和民政相关专业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底,市民政局取得行政执法证共22人,均申(换)领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事后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清单、依据和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填报行政执法结果,落实年度执法数据公开工作。此外,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总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汕尾市民政局依法查处汕尾市***促进会连续三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案》报省民政厅、市司法局。四是转变监管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出《汕尾市2023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卫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随机抽查9家养老机构进行2023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四)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普法宣传走深走实。领导带头学习普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系列制度,局领导利用讲党课、党组(扩大)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全市民政局长会议、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等方式,带头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等。二是实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局党组坚持对法治工作全面领导,组织制定并抓好实施“八五”总体规划,制定《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普法重点内容等。三是开展民政领域宪法学习宣传。印发《汕尾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三场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组织一次社区主题道德讲堂活动、组织一次宪法进党支部活动。举行推动福彩发行增量提质攻坚行动专题宣传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重点开展《彩票管理条例》普法专题宣传。活动启动后,陆丰市公安干警骑警车出发打击“私彩”。四是加强城乡社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村(社区)按“六有”要求开展规范建设,建设普法领导小组、法治课室、宣传栏、公开栏、法律图书角、法律服务队伍,全市建设多个村(社区)法治主题公园。2023年,陆河县水唇镇螺洞村、陆丰市金厢镇下埔村等2个村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协助市司法局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确定市城区凤山街道凤照社区、城区红草镇新村村、海丰县海城镇南门社区、海丰县赤坑镇仁家村等12个村(社区)为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针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千“约”一面、实用性不强等问题,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启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发布仪式,“以点带面”渐次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00%修订完善。

  (五)持续推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促进民政决策科学。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民政“五大体系”建设、民政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关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的调研报告》等5个调研报告。结合主题教育安排,印发《汕尾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确定“幸福食堂提质增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住民生底线”正反典型案例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完善新建城镇住宅小区社区管理工作”“快递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推动‘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提质增效”“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等5个调研课题,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认领调研课题,开展实地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落地。

  二、存在问题

  在全市民政系统的努力下,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度广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度广度还有待深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待提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方面的效果还不够明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适应。各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门政策法规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政策法规工作普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人员配备不足,专门的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受限。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虽建立“跨科室、跨业务”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但统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参与具体业务的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一体化平台的使用率覆盖率有待提高。开展联合执法次数较少。四是学法的深度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有些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能。五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民政政策法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力度,及时准确做好政策解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系统战略部署和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持续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认真谋划民政法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民政政策宣传贯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4年度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及措施,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上新台阶。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和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落实“跨科室+跨业务”“执法人员+业务人员”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应用全覆盖。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民政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列入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推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化。坚持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汕尾建设氛围。

汕尾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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