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广东省迎接国家海洋督察领导小组转来〔2017〕59号信访件,我市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转交海丰县进行调查处置,经海丰县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进行查处,目前该信访事项已办结。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基本情况:匿名。反映的主要诉求:举报汕尾市海丰县大湖镇湖仔村委渡头村,存在大量养殖场,养殖场排出的黑臭污水,影响了周边村民生活,并且污染了海洋环境。
二、处理情况
接到市交办的案件后,海丰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并要求分管副县长立即查处、立即整改。该县分管副县长第一时间带领海洋、环保、水务、林业、国土、海丰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大湖镇政府等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大湖镇湖仔村委渡头村只有一家养殖企业(湖安养殖场),该养殖场共有10个养殖池,但只有2个养殖池在放养,其余8个养殖池空置,养殖池确实存在池水直排的情况。该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以上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对正在放养的2个养殖池立即责令停业关闭,并限期落实整改,并出动人员近30人、挖掘机1部,对该养殖场排污口进行封填,杜绝池水直排。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海洋督察组的要求,海丰县继续认真做好案件整改落实跟踪措施,一方面由环保部门指定一名领导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监督;另一方面由大湖镇政府加强监管,杜绝养殖池水直排的情况再次发生。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现场执法照片
现场执法照片
现场执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