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市于11月29日接到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按照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立即转给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处理。
二、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处理情况:
1、11月29日中午,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到区海洋与渔业局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落实工作安排,相关街道负责人参与会议;
2、11月30日,区渔政大队组织人员对灯塔岛海域海面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垃圾进行清理;
3、11月30日,以粘贴标语、通过信息平台发送“红海是我家,卫生靠大家”、“保护海洋卫生环境,严禁向海里丢弃垃圾”等信息的方式开展保护海洋卫生环境的相关宣传活动。
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举一反三,及时清理海洋垃圾,保持海域清洁。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