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交办的信访案件整改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建立机制、协调联动,按照交办信访案件工作要求,对交办案件快查快办,立行立改,以高标准、严要求办理好督察组交办我市的信访举办案件。
截至自12月3日,我市共接到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交办12件信访举报案件。经核实梳理,对其中反映相同内容的作并案处理,共立案7件。其中市城区1件,海丰县1件,陆丰市2件,红海湾经济开发区3件。举报反映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海洋环境,对周边养殖业造成损失;养殖场排出的养殖污水,直排入海污染海洋环境,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部分旅游景点海域较多垃圾,环境差,需加强对游船、游客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部分地方存在私建码头,私占海域沙滩;海岛开发利用后的规划及赔偿未能合理到位等问题。
接案后,按照“边督察、边受理、边整改”的原则,我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按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将案件分类转交各县(市、区)政府核查落实处理。各有关单位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强化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第一时间集中力量查处,对能够即时改正的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整改确需要时间的明确完成时限,并按程序做好举报案件反馈总结工作。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办结1件国家海洋督察交办案件,另外6件正加紧依法办理之中。力争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市海洋管理工作水平,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提升“管海”、“护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