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接到国家海洋督察组向省转交办﹝2017﹞179号信访举报事项后,我市高度重视,按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将此件转交陆丰市政府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立即查处、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陆丰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局、环保局、打私办、海洋与渔业局、甲东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甲东镇洋美村实地调查核实,经查实,该码头实为小型避风塘,是甲东镇洋美村村民陈应有在1993年6月所建,主要是为了方便该村渔民生计渔船避风停泊、生产。
2、联合调查组对高位池养殖场排水出口处进行排查时,发现有三处养殖场排水口,环保部门已将该排水口的水样取回,进行检测鉴定。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如超标排放,将依法进行取缔、拆除。
下一步,我市将跟踪陆丰市政府落实处理情况,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督察组。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