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广东工作总体安排和《广东省沿海地市下沉督察工作方案》。12月5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到陆丰开展海洋督察外业核查工作。陆丰市领导林义清、林学茂随同了活动。
国家海洋督察组来到陆丰后,先后深入到甲子镇青蛙沙和宝丽华甲湖湾电厂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过程中,督查组现场查阅了相关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资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全面核实相关用海项目的基本情况。
据了解,现场外业核查是国家海洋下沉督察阶段的重要环节。督察组实地调查核实前期督察聚焦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围填海问题。核查的具体内容包括落实国家关于围填海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围填海项目审批、围填海执法等情况。“摸清、摸透、摸实”海洋资源环境问题,帮助地方政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