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汕尾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7月28—29日,市普法办组织了评议团,先后对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市委等5个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查。
评议团以《广东省法治宣传条例》《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为评议依据,深入各单位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观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形式,对各被评议单位近三年来的普法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从多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各单位普法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这是我市连续第四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该活动是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意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客观评价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