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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陆丰两级检察机关驻渔池禁毒工作组震慑有力 一涉毒逃犯投案自首
  • 2016-06-13 10:1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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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涉毒逃犯李某准(男,1989年出生,甲西渔池村人)在家属和村干部陪同下,到汕尾陆丰两级检察机关驻甲西镇渔池村禁毒工作组驻地投案自首,工作组将李某准移交甲西派出所依法处理。

2016年1月1日凌晨5时许,甲西派出所在渔池村东乡山边大阉片虾池边的小石桥下,查获制毒原料一批,并锁定李某准有作案嫌疑。李某准随后潜逃至今。汕尾陆丰两级检察机关工作组进驻后,努力做实社会面控制工作,加大清理清查、重点管控、追逃与敦促投案工作力度,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检察职能与情理法运用相结合。工作组多次联合追逃组、甲西派出所、村干部约谈涉毒逃犯亲属,让他们明白投案自首获得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和量刑幅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涉毒逃犯投案自首。 二是将打击涉毒行动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以此前抓获5名涉毒人员及全市加大追逃打击力度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联合村干部向村民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三是将清理清查与入户走访相结合。对所有涉毒人员家庭进行反复比对,形成强大的打击攻势;同时,对涉毒人员家庭重点建立“特别档案”。

迫于汕尾陆丰两级检察机关驻渔池村禁毒工作组的有力震慑,李某准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迈出了投案自首的脚步。(记者 老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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