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机遇,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安排,按照省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充分结合汕尾实际,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提高公共支撑应用能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持续领跑粤东粤西粤北,以丰硕的工作成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一、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四个一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全流程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六个通办”,巩固已取消替代证明材料的改革成果,全面建成“无证明城市”。加强“粤系列”移动平台推广应用,创建一批“粤系列”汕尾特色品牌。持续推动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融会贯通,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面向“四个一流”“六个通办”“无证明城市”等各项工作要求和发展目标,以标准化、最小颗粒度为原则,完成不少于500个政务服务事项场景化、精细化梳理,实现“一事项多情形、一情形一标准”,切实提升事项服务引导的精准性。重点围绕企业登记开办到清算注销全生命周期,适当兼顾公民从出生、上学、就医、就业到养老社会活动,梳理并落地30个一件事联办事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二)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深化“粤系列”在汕尾应用,推动公安、税务、人社等重点单位更多事项上线“粤省事”,实现全市实名注册用户突破290万,日均活跃用户数(不含疫情防控)突破3万;不断丰富“粤商通”企业开办服务内容,实现商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缴费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一揽子办理,粤商通平台市场主体注册用户超过10万,月活跃用户超过2万;持续发力推出“粤政易”汕尾特色应用,推动政府内部业务流程优化整合,实现跨区快速办文,完成汕尾市委、人大、政协,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推广应用,实现协同办公全覆盖,实现粤政易日均活跃率超过60%。〔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打造指尖服务泛平台型应用。推动汕尾特色指尖应用与“粤系列”衔接,持续完善“善美村居”民生小程序,支持群众更全面了解家乡建设情况,更充分掌握惠民政策、更积极反映基层问题、更主动参与村民自治,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技术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全市推广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创新推出“善美店小二”服务应用,衔接“粤商通”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八大营商领域服务,实现惠企服务精准推送,企业办事一站直达,企业资讯一键查询,项目动态一屏掌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在全市部署不少于10台政务服务一体机,对接银行等智慧终端不少于250台,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梳理不少于50项服务事项进驻一体机平台。聚焦民生服务,深化政银合作,丰富智慧政务业务内涵,探索功能新增和迭代优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银行网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进基层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最大限度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能力,由“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米”延伸,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少跑办。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推动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实现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全市通办”。探索政银合作、政邮合作等模式创新,不断丰富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分批上线、分步实施”原则,通过“全程网办”“一体机互设”“一体机事项互联互通”“异地窗口代收代办”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无差别“市内通办”。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推动不少于1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跨区域通办,持续攻克群众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
(六)实现市民广场全方位全天候营业服务。完成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实现市级和城区各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进驻,打造规范标准、调度有序、舒适安心的大厅服务模式。持续强化综合窗口建设,按照“一窗通办”“一表制”服务要求,扎实推进电子证照替代纸质材料,电子签名替代手写签名,电子印章替代实体印章进程。完成政务服务中台建设,实现市级、城区各单位事项预约、申办、受理、审批、办结、出证、评价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5月底〕
(七)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建设与统筹管理。以市民广场为依托,完成市级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升级改造,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市级统一受理平台,通过综合窗口对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因网络打通或其他特殊要求只能在专业业务系统办理但不涉密的事项,事项办理数据统一汇聚至市级业务协同中台。县(市、区)统筹开展本级一窗受理平台建设,管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数据,按要求将本级数据汇聚至市级业务协同中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
(八)推进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其他服务专线全部归并到12345热线,归并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紧密衔接,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九)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评价参与度,提升评价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问题整改力度。深化汕尾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监管平台设计与建设工作,综合考虑办理时限、材料提交、跑动次数、服务收费等指标,实现对政务服务从咨询到办结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开启“民情地图”全域治理新模式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深化“民情地图”顶层设计,全力推进“民情地图”建设,强化省市“一网统管”工作衔接,夯实数据基础,健全网格管理配套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综合治理体系,打造“条块结合”的基层治理平台,实现“一张地图知晓村情民意、一部手机实施基层治理”,开启市域治理新模式。
(十)深化“民情地图”顶层设计。按照“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工作要求,以党建为引领,面向基层治理目标,继续围绕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重点业务,基层干部管理需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基本诉求,开展“民情地图”深化设计工作,形成二期业务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管理机制、规范、标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十一)推进“民情地图”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完善民情地图在民生服务、城乡管理、村居事务、智慧党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实现不少于30个业务场景上线,努力将“民情地图”建设成为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十二)深化善美网格应用推广。完善网格管理APP,进一步完善网格工作事项准入、事件分级分类和流转处置等事件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实现善美网格管理和运行常态化、规范化运转,做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十三)加快“民情地图”专题库建设。围绕村情民情、组织体系、防灾避险、重点人员、返贫监测、疫情防控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县数据融合共享,完成各大专题库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十四)对接省“一网统管”决策指挥中枢。采用边建边用、边用边接的模式,将汕尾市已有的工作经验、做法、业务模式、技术路线、数据标准等对接省粤治慧平台,同时积极学习省平台、其他地市分平台具体建设思路、建设进度、建设成果等先进经验,更好指导汕尾市“民情地图”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十五)完成“民情地图”全市推广。3月底前,完成陆丰市博美镇、海丰县黄羌镇、市城区凤山街道、陆河县螺溪镇、红海湾开发区田墘街道、华侨管理区华兴办事处推广任务,5月底前完成全市推广工作任务,6月份完成全市推广工作阶段性总结,实现全市“民情地图”应用运行管理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
全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改革,提升“八个便利化”水平,全力深化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
(十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坚持问题导向、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配合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服务,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推动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助力打造审批最快、材料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十七)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模式,扩展“交房即交证”登记业务,深入应用不动产登记单元号,探索“一码+”管地;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公安、民政、公证部门的信息协同共享,面向全市群众提供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缴费、金融、民生服务等“一窗式”服务,着力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精简申请材料,探索更多不动产登记“零跑腿”“不见面审批”情形。不断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便民窗口向乡镇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十八)打造企业开办零跑动新模式。对标深圳、上海等先进城市做法,大力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秒批服务。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数据共享、自动比对等方式,实现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出具审查结果、在线签发电子证照或快递寄送证照的全程智能化、自动化审批,打造企业在商事登记审批全过程“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8月底前完成〕
(十九)打造便捷无感的水电气报装服务。出台汕尾市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水电气服务改革要求、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支持用户通过网上营业厅、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等多渠道办理用水、用电、用气服务,着力简化报装程序,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成本,全面公示报装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开通进度实时线上查询功能,切实做到报装全流程公开透明。推动用水、用电、用气服务进驻市民广场服务大厅,推进开(过)户与不动产登记服务联动办理。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服务联动机制,将水电气报装系统与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减少水电气报装材料准备时间、准备数量,减少申请资料,精准认证报装人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实现“无感报装”“精准服务”。〔市住建局、供水总公司、供电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实现信用数据多场景应用。推动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的闭环管理模式。加强与社会主体的外部互联互通和数据汇聚,为金融、电商机构提供信用数据支撑服务。推动相关单位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开发“信易+”创新应用,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打造坚实基础和提供良好支撑。〔市发改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对接,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强化交易节点监控,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探索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利用区块链技术对交易过程进行存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跨组织、跨行业、跨区域、跨系统的数据互通,有效促进跨省跨市的互连,为最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国通办奠定基础。编制并印发《汕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规则》《汕尾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汕尾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推进全省中介服务事项“一张清单”和中介服务超市系统功能的优化,加强我市中介服务超市的应用和推广。〔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重点领域工作有序推进
围绕市委、市政府2021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行业重点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部门履职提质增效。
(二十二)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有序开展。
1.提高疫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为哨点中心,建立上下联动、高效顺畅的医疗机构哨点监测网络体系,实时跟踪监测疑似人员,迅速跟踪随访,及时反馈报告信息,提高新冠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推广全民适用的防疫工具。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推广刷身份证核验健康码的“健康核验防疫系统”,支持使用者,特别是年长者刷身份证进行“健康状况”快速核验,率先破解年长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住宿以及获取其他服务方面的数字鸿沟,提供更贴心、温馨、便捷、安全的长者服务。〔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助力美丽汕尾全面精细化建设。
1.完善基础数据采集应用。开展“一标三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精确掌握全市的地址信息、房屋信息、单位信息以及个人信息〔市公安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建立覆盖全市4400平方公里的三维地形模型和2120平方公里的居民点及其周边地带实景三维模型,在矢量图、影像图的基础上,增加城市用地规划、地质灾害点、山塘水库等重点事项、场所的三维模型制作,形成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基础组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局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2.完善河长制管理模式。整合已有以及新建的视频监控,实现对“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整治、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六大主要任务的业务支撑,为各级河长提供及时的河湖监管信息服务。〔市水务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3.强化生态环境预警监测。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以利用在建监控系统与餐饮企业油烟浓度排放监控点之间架设GPRS数据口,对数据和控制信息的传递以及数据的融合交换,实现对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响应与高效处理,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预警监测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支撑平安汕尾建设全面展开。
1.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推进视频监控、智能警报、警用数字集群、反恐智能感知采集、智慧指挥系统、交通档案等与公安大数据平台相融合,同步推动基础设施保护以及网络安全建设,建设新一代智慧警务体系。〔市公安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城市睿眼推广力度。持续推进治安监控、道路卡口、停车场等各类视频图像联网应用,提升图像自动识别等图像智能化能力,有针对性地服务于打击非法入境、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城市管理、应急指挥、民情地图管理等场景,助力建设平安汕尾。〔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提升智慧应急管理水平。推进“智慧大应急”信息化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通信网络,推进卫星网络建设以及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夯实基层信息化基础,推进镇(街)应急办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值班值守一体机,大屏电视机等软硬件系统设备,提升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4.提升安全生产与安全监管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气瓶管理的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全面加强我市气瓶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解决气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推动民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1.强化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的汇总、筛选功能,对学校食堂全面监控,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生产、使用等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形成共监、共管、共治的市场监管闭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2.推行智慧教育新模式。加快建设智慧教育系统,打造汕尾市财政、教育资源集聚中心和应用门户,实现学生、家长、教育、财政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无间隔沟通互动,在有效提高城市教育缴费环节效率的基础上,促进教育行业间的业务协同,提升灵性服务和智能决策能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权威的、统一的信息渠道,助力公共服务优化创新。〔市教育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创新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值按点数付费,促进定点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促进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市医保局牵头,2021年9月底前完成〕
4.推进“智慧人社”服务再上新台阶。深化人社服务在民情地图及“粤系列”的应用。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精准服务水平。加快拓展第三代社保卡应用,全面推广社保卡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融合,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民政、惠农、扶贫、医疗等领域应用,实现跨部门“一卡通”。〔市人社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促进行业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1.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能力。汇聚国资委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数据、开发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国资委在党建引领下对国有企业在产权、财务、人事一体化在线监管,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更好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市国资委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2.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及网上服务系统业务流程、记录信息、出具资料等多项功能,支撑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和方便的服务。〔市住建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提升交通管理服务质量。完善整合交通指挥中心,整合多层次交通信息数据,对交通数据和运行态势进行深度分析,加强智能视频巡查道路交通事件应用,融合交通状况信息数据,实现城市综合交通运行融合指挥。〔市公安局牵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4.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完整可视的农业信息资源目录建设,探索“区块链+农业”试点工作,促进“一图、一库、一网、一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耕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集体资产等基础库及主题数据库,逐步实现数据精准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用共享,建立以大数据为驱动的智慧农业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加大基层减负力度。梳理全市报表清单,清理规范表格,压减表格数量50%以上;推进填表报数目录管理,实现表格统一下发、统一填报,系统统一自动生成,基层只需维护一份台账,切实为企业群众和基层公务人员减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扩大政务数据应用开放力度
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机制,丰富政务大数据应用场景,推进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不断扩大汕尾市政务大数据开放力度,逐步发挥数据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生态环保等各项工作中的价值。
(二十七)配合省级部门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根据省工作部署,配合省级部门建立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构建权责分明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十八)建立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政务大数据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强化各单位对本部门数据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做好数据采集、共享、开放、利用与信息化工作、标准化工作。强化政务大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对政务大数据实施资产管理新领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丰富政务大数据应用场景。基于营商环境优化、“民情地图”“数看汕尾”“城市睿眼”、政务服务一体化监管、信用汕尾等一批重点建设任务,至少探索2个政务大数据应用场景开展数据治理与分析应用工作,实现数据源于场景,又服务于场景,让数据充分活起来的目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十)推进政企合作的大数据应用试点。选择1至2家金融、服务、电商、交通等数据密集度较大、应用较深的行业企业,开展大数据双向应用试点工作,探索政务大数据在企业业务运营中的应用和企业运营数据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实践,形成汕尾政企合作大数据应用试点经验,为衔接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做初期准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夯实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三十一)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汕尾市政务云平台服务支撑能力,资源总量达到2万核vCPU、4万GB内存、1000TB存储,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部署上云,为我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供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推进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按照等保三级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核心节点,提升市直47个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到100M,保障政务信息业务访问需求。〔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指导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向村(居)一级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二)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数据家底。加强数据服务管理、 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分析能力建设,完成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尾节点的部署工作。加快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架构、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支撑工具。分方向、分层级、分批次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部署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为“民情地图”“数看汕尾”等专题应用提供数据分析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三)全方位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构建数字政府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加强集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运营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安全风险的检测能力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强化市政务网络安全协调联动。完善数字政府密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产密码应用支撑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七、强化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强化专家智库支撑和培训推广力度,整体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三十四)建立规划先行的建设模式。抓住“十四五”契机,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设计工作,勾勒汕尾市未来五年发展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发展路径和资金预算。完成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与印发,进一步完善汕尾市政务信息化全流程管理权责分工、流程设置和工作要求,从项目管理层面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驾护航。〔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十五)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要求,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进一步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三十六)加强咨询智库支撑。加大专家决策支撑力度, 加强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论证。建立数字政府优质供应商资源池,加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咨询设计、建设管理及成果评价,提升项目方案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十七)加大信息化资金支撑力度。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汕尾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平台部署、重点应用建设等各项任务能够顺利推进。〔市财政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数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