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聚焦聚力建机制、强监管、优服务、搭平台系列举措,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下“快进键”。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汕尾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跻身珠三角城市水平,全省排名第5名(粤东西北第1名),仅次于深圳、广州、佛山、珠海,较2022年进位14名次,实现从“后进到先进”的逆袭。
聚制度之力,转变“粗放式采购”实现“规范化采购”。加快构建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基础,以广东省财政厅陆续出台的20余项制度、办法,以及我市创新出台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框架模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清单》为配套的“1+2+N”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夯实制度根基,助推政采制度规范化。
聚监督之力,推动“重过程采购”实现“重绩效采购”。汕尾市率先启动2022-2023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并发挥先发优势,将专项检查同步融入到省统一部署的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创新制定了《采购人内控制度检查指标体系》《采购项目专项检查指标体系》2套体系共86项检查指标,全面审查114家采购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重点督查全市55个采购预算单位120个采购项目,发现违反政府采购合法性、合规性问题24类,其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具体问题92个。专项检查强化采购人源头管理,突出绩效结果导向,切实纠正采购人只注重采购程序忽视采购质量和绩效的错误观念,真正实现采购“物有所值”。
聚服务之力,优化“采购流程”实现 “便利化采购”。精简优化每一个采购环节,推进政府采购流程再造。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将供应商资格条件“自证资质”改为“信用承诺”,助力企业降本减负。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2000余家企业节省超1.5万份证明资料。全面铺开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开展“跨市”“跨三地”“跨市县”异地评标6宗,采购金额达1498.11万元,实现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
聚平台之力,升级“数字化采购”实现“全链条采购”。在2022年全省首个开设乡村振兴馆-汕尾馆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升级打造汕尾乡村振兴馆2.0版,加强与博思数采、京东物流等公司合作,构建集商贸交易、物流仓储、品牌推广、金融信贷等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体系,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汕尾模式”。上线以来,汕尾馆已进驻百家本地企业和商户,上架特色产品700余款,销售突破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