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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营商环境位列2023年全省第二档
  • 2024-03-22 10:19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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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汕尾位列第二档。

  《报告》将2023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分三档,其中,广州、深圳为第一档;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肇庆、江门、汕头、湛江、汕尾10个城市为第二档,云浮、茂名、韶关、清远、潮州、梅州、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为第三档。
  在这份营商环境“成绩单”中,汕尾成绩喜人。《报告》提到,汕尾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列入全市“三大行动”战略部署之一,按季度开展营商环境亮牌考核,倒逼各地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汕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步明显。
  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各地各部门聚焦经营主体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主动作为,形成一批务实管用新经验、新做法。《报告》据此提炼总结了24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供各地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并针对部分城市及部门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15个方面75条对策建议。
  据悉,此次营商环境建设评价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围绕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等12个一级评价指标展开。评价组采取企业调查、大数据分析、实地暗访和部门磋商4种方法开展评价,重点关注政策实施实际成效和经营主体的实际感受,最终形成《报告》。
  记者:杨镕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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