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级防汛防旱防风行政责任人和大中型蓄水工程、大型江海堤围、大型水闸、重点小(一)型水库,大中型渔港及重点旅游景区2024年度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行政责任人
2024年汕尾市大中型水库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
2024年汕尾市大型江海堤围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
2024年汕尾市大型水闸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
2024年汕尾市小(一)型水库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
2024年汕尾市大中型渔港防汛防风责任人名单
2024年汕尾市重点旅游景区防汛防风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