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日12时40分,强台风“海马”在海丰后门镇沿海一带登陆,正面袭击海丰,横穿我县境内。台风登陆前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21日凌晨4时开始,狂风挟着暴雨,持续对我县造成严重风雨影响,导致境内特别是后门、小漠、大湖、公平、黄羌等地区断电、树木倾倒、道路阻塞,部分供电通讯线路、交通路牌和房屋受到损毁;农田大面积受浸,水稻、经济作物受损受毁,灾情十分严重。
面对强台风的袭击,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台风防御工作的要求,及早部署、全民动员,万众一心、奋力抗击。
做到坚决克服麻痹、松懈、侥幸思想,迅速动员部署、严阵以待;制定实施防御预案,做好做足救灾抢险一切准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排查隐患、迅速转移群众;加强预测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御自救能力;全县上下奋起抗击,万众一心投入抢险救灾;级级传导压实责任,确保防风救灾工作全面落实。全力投入到防御抗击强台风“海马”的工作之中,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做好最充分的准备,确保人员安全,把台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截止21日13时,全县直接经济损失约26740万元,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具体受灾情况如下:1、农业作物受灾面积约28.4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9860万元。其中粮食作物受灾损失约22.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750万元;蔬菜受灾受损5.1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960万元;果树受灾受损1.11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890万元;农业企业大棚设施受损受灾面积0.015亩,直接经济损失260万元。
2、受浸过水养殖面积约130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受损海岸线10公里,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
3、房屋受损约2500间3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7500万元。
4、林木受损面积1.3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350万元;苗木损失180亩,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县镇绿化树木2.2万株,直接经济损失1050万元。合计经济损失2980万元。
5、水利设施受损20宗,其中水库3座、水闸6座、堤围2条8公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一批,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
6、供电、供水、公路、交通等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400万元。
目前,我县正在进一步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从抗击强台风转入防御强降雨阶段,抢抓抗灾抢险和灾后复产的黄金时机,继续落实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万众一心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努力把台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源:海丰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