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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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2 19:45
- 来源:
汕尾三防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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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 “海马”已远离我市,对我市影响基本消除,依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10月22日18时取消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处置突发灾害。
台风 “海马”已远离我市,对我市影响基本消除,依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10月22日18时取消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处置突发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