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个论述,为我们立足“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做好汕尾的农业农村工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提供了根本遵循。
海陆大地,自古农渔为本。“鱼米之乡”享誉岭南。彭湃领导的海陆丰农民运动,更是铸就了汕尾革命老区的辉煌。但是,农村的相对落后与贫困,也让汕尾发展的脚步变得沉重。“十三五”期间,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深圳对口帮扶的推动下,汕尾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137个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条件,相对贫困人口35689户123081人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实现了脱贫攻坚的“汕尾突围”。
2020年不但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同时是乡村振兴决战“3年取得重大进展”、奋进“5年见到显著成效”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成绩来之不易。乡村振兴,汕尾任重道远。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进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十九大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论述一脉相承。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广东省对汕尾的殷切期望。今年9月18日,省农业农村厅与我市签订了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框架协议,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大力发展美丽产业推进富民增收、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写入合作推动内容,共同探索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改革,推动省级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落户汕尾,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新机制、新模式、新经验。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是汕尾作为革命老区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汕尾是广东省农业大市,农村常住人口有130多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5%。实现乡村振兴,对汕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诚然,汕尾作为全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典型,农村是发展短板中的短板。但是辩证地看问题,短板就是潜力,差距就是空间,恰恰说明汕尾农业农村工作大有可为。汕尾要以乡村的全面振兴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破除城乡发展二元结构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4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推动、再落实。9月召开的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城市建设与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共同繁荣。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干部群众的辛勤努力下,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今年4月以来,全市8条乡村示范带建设已初见雏形,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美丽宜居村”“精美特色村”“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取得积极进展;海丰县附城镇新山村在广东省乡村振兴大擂台中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在为这些成绩的取得感到振奋和欣慰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推进进度还不够均衡,一些地方对乡村振兴“八个美丽”的内涵把握不够精准,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办法不多。
爬坡过坎众行者远,闯关夺隘稳行者进。面对乡村振兴“3年取得重大进展”的硬任务、“5年见到显著成效的”大目标,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的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聚焦“八个美丽”关键环节狠抓落实,确保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按时序推进,年底前在全市基本建成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明年全面建成10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振兴”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抓点、连线、带面,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加快建设,以点带面努力实现乡村全域美丽、全面振兴,带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市开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