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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我市法院创新学习形式
  • 2018-04-25 15:15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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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郭汉强) 我市法院创新学习形式,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以学习提高工作标准,确保实现在全省法院“三年争中游”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对象全覆盖。全市法院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各党组成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围绕“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对分管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贯彻措施。

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全覆盖。我市法院不但以会议形式组织学习,还组织干警通过文件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多种途径,采取集中学、分组学、个人自学等学习形式。所有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以及各支部会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语录作为会议的第一项固定议题,分别由党组成员、支部书记进行领学并分享体会。在法院图书馆设置“学‘习’专柜”,大堂设立学习宣传栏,在法院内网及《汕尾法院》杂志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专栏。市法院“腾飞学社”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学习研讨,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按照“全、多、真、深、新、实”六字学习标准,要求全体干警要学懂悟透,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及个人学习必须全面记录,一字不漏背诵“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具体内容。

四是力促成果转化,推动工作上新台阶。围绕“灭尾、进位、争先、创优”的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标准,确保实现在全省法院“三年争中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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