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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我市切实加强督导工作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
  • 2015-06-19 00:0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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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上午,全市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督导工作会议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
  会上,市整治办根据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市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名单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开展对全市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成立四个督导组,分别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含驻汕)各单位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其中,督导四组下设13个督导小组,由市纪委第四、五纪检监察室和市直纪工委、11个派驻纪检组具体承担,分别负责市直(含驻汕)138个单位整治行动的具体督导工作,强化了督导力量,为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围绕如何做好督导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行动指示和《汕尾市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市整治办《关于做好查摆问题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整治办《关于加强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督导工作的意见》三个文件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集中开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的行动上来,准确把握督导职能、内容及要求,聚精会神、从严从实投入到督导工作中来,使督导工作更有成效,更具针对性。二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督导工作的任务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把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作为重要原则贯穿整治行动督导工作始终,做到严格程序不简化、严守规矩不变通、严肃要求不走样,切实履行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治行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三要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守保密纪律,自觉接受所督导地区、单位和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督导组的监管,及时纠正违反纪律和规矩等问题,确保督导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开展。四要形成督导合力。各地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督导组的督促指导,大力支持和配合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与所督导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整治办要加强沟通协调,遇事多商量,既要从严督查,又要多提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记者 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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