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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
政务整治必须打破“中梗阻”这个瓶颈
  • 2015-07-04 00:00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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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梗阻现象”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
  “梗阻”,原本是一个医学名词,后被引用到管理学领域。所谓“中梗阻”乃中间阻塞、阻挡之义。在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中梗阻”特指各级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居关设卡、以权谋私,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指令到了一些机关干部手里就走了样、变了形,“冷、拒、横、推”等庸俗习气突出,给投资者制造麻烦,给基层和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导致政令不通、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的现象。除了这些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同时,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等慵政、懒政也会造成“中梗阻现象”。
  俗话说,官大不如管大,中梗阻引发了“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加大了行政成本,已成为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的“瓶颈”。
  其实,从上到下,都知道“中梗阻”问题。但是,要打破这个瓶颈,就没那么简单,主要是违法乱纪行为与执行不力混杂在一起,很难区分。“中梗阻”阶层往往就是政策的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甚至是某些政策的起草者。他们对自己有利、方便的就执行;否则,就设卡、拖延。除了部分确实是有目的的以权谋私,相当部分是懒政。制造“中梗阻”的人,不一定所有的事情都吃拿卡要,有些事情还办得挺好;某些平常表现好的同志,可能在某个阶段或某件事,因为个人修养等问题,闹情绪,出现了纰漏或怠工,也会出现“中梗阻”。所以,要分清这些以权谋私还是慵政懒政,没那么容易。
  “中梗阻”不是孤立的,是链条式的,部门内设机构的“中梗阻”,会导致部门成为地方的“中梗阻”,地方中梗阻又成为上级的“中梗阻”,一级梗阻一级,最终造成中央政令无法畅通到基层,“中梗阻”对政治、社会、经济的危害和影响很大。
  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中梗阻”,但是,整治“中梗阻”却阻力重重力不从心呢?
  一是隐蔽性强。“中梗阻”的行为并不是明目张胆的,而是偷偷摸摸的。权力寻租往往在私底下进行,但形成一定风气后,社会上认为不给好处办不成事,还没等“中梗阻”阶层的人开口,人家就已经先送上门了。而办完事以后,没有去举报,等于让这些有权势的人创造继续以权谋私的环境。
  其二是相对职位低。“中梗阻”影响最严重的还是在基层。越基层越有实权。这些人官不大,甚至是临时工,但掌握着手头的三分地,每次得到的好处并不多,但积少成多,老百姓的积怨也多。听到临时工,网络大V可能会笑话。现实上,不少单位因编制制约,业务人才不足,有些专业性工作必须外聘专业人员参与。而有的临时招聘人员突然间有了生杀大权,胆子膨胀,其谋取私利甚于在编人员,因为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拍拍屁股就走人。由于山高皇帝远,高层管理对“中梗阻”鞭长莫及,任由为所欲为。宋朝王安石为何变法失败,究其原因,除了被损利益集团的全力破坏外,就是有些惠民政策到了基层,被扭曲为盘剥老百姓的工具,激起民怨。
  其三是上行下效。某些干部职工本来就想好好地干一番事业,但由于上级的明示或暗示,也逐渐玩弄手中的权术,最后变本加厉,领导敢交代一件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他就敢干十件。领导心中有鬼,也就不敢吭声,更严重的是有的领导却把这样的人收为心腹,上下串通共同“致富”。
  其四是裙带关系复杂。“中梗阻”现象上级领导有所耳闻目睹,但毕竟这些人都是老部下、老同事、老同学、老战友、亲戚朋友甚至是老领导,有的还是领导的领导,有的更神通广大,所以,部门领导还是不敢真正撕破脸皮跟他们过不去,太熟了,下不了手。也怕下手重了,引起反弹,影响单位的团结、事业发展及个人的仕途。
  其五,“中梗阻”并不是都是毒瘤,不少是伤风感冒。今天这个伤风,明天那个感冒;这边有人伤风,那边有人感冒;如果是流行性的,老老实实的人看到不老实的人吃香,心理会出现不平衡,有的有样学样,有的对工作消极应付。工作上干多错多,做少错少,干多了出差错挨批评多,不如不干不做,明哲保身。
  那么,对于“中梗阻”就毫无办法吗?
  不是的,整治“中梗阻”,就像治理肿瘤和感冒一样,防治结合。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注重教育,提高素质,健全机制,畅通出口,加强监督,阳光操作,从严治党,强化管理等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毫无挑剔。但要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首先是各级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洁身自好,正人先正己。其次,加强领导干部交流,最好从地域性和专业性远距离交流,最大限度减少裙带关系。第三,加强岗位交流。一是减少权力延续,二是提供新岗位增强新鲜感促进学习,避免懒政。法国对公务员实行三到五年必须交流的原则。第四,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行动,集中强攻“中梗阻”问题。上面笔者已经做了分析,“中梗阻”现象往往就是裙带关系无法治理,因此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各机关单位加强明察暗访和查办案件,抓一批典型,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海 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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