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上午,海丰县召开海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
海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郑永城副县长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论述。全体会议研究梳理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存在问题,并研究通过了《关于印发<海丰县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主要存在问题整改与重点工作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按照通知要求在会后抓紧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和镇场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深入现场开展督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县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上传达贯彻了全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精神,通报了我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截至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县履行督察和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以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等,共交办群众举报问题39宗,已办结39宗,办结率100%;整改任务22项,已完成22项,整改完成率100%。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42件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整改任务16项,已完成14项,2项正在持续推进(东溪河国考断面、近海养殖污染),整改完成率达87%。
会上,县长郭文炯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政治站位要再提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迎接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整改措施要再强化,要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自查自纠,加紧查漏补缺,要聚焦问题抓整改,查漏补缺抓整改,聚焦台账抓整改,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迅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任务。工作责任要再压实,确保迎接督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好统筹配合,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的标准,推动迎接督察工作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