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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工贸领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函[2010]224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
按照全市工业经济和电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为推动全市工贸领域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现将你市工贸领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予以通报(附后)。
从你市完成情况看,1-9月份,部分指标增长较快,尤其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31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2.4亿元,增长6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2亿元,增长56.6%,增速排全市第一位。但部分指标距离全年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电网建设工程完成4667万元,只完成任务的35.3%;二是电网线行清理完成522.4亩,只完成任务的38.3%;三是其他指标完成滞后于时间进度。
市政府要求,陆丰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对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倒排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请你市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贸领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按照附件格式填报后,以陆丰市政府名义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信局。联系人:庄志远,联系电话:3378908。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十月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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