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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 2011-04-01 15:06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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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0]175号)的要求,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汕尾党政信息网等部门组成2个政务公开检查组,于2010年12月22日至31日,对全市4个县(市、区)政府和16个市政府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抽查情况看,各单位能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规范管理,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健全机构,建立制度。大多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分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实施有保证,落实有力度,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市公安局形成了局党委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科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汕尾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汕尾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汕尾市公安局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规定》等;重点抓好“十个规范、十个统一、两个上墙、十二个方面的软件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各单位基本上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上墙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收支等,均能通过会议、文件、政务公开栏及政府网站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许多单位还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如市国税局开通了“汕尾国税e家”移动政务办公平台,利用手机系统对内实现信息发布、廉政监察等功能,对外实现纳税咨询、投诉受理等功能,实现移动政务公开。
  (三)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大部分单位能将办事指南、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及群众的监督投诉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树立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如市工商局大力推行移动办照(验照),上门服务,推行非税系统POS机刷卡收费,大大规范了工商系统收费收缴管理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廉政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赢得了广大企业、商户的高度好评。
  (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使政府机关人员素质普遍提高,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政府公共管理效益。部分单位能按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重大工程项目,国有资产经营项目和政府大宗采购推向市场,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提高了政府公共管理效益。如陆河县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范围,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一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全面开展部门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申报,凡超出规定限额标准的,县财政部门一律不安排资金。同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及时公布采购信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2009年1月至今,全县招投标建设项目共45宗,总招标价35333万元,中标价34161万元,节约资金1172万元,平均下降3.24%;完成政府采购52宗,采购金额1699万元,节约率4.58%。
  (六)实现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一项“阳光工程”,拆掉了党群、干群之间的“隔心墙”,架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畅通无阻,党群、干部关系变得更加密切。如市人社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加强网站建设,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了汕尾市人事局信息网站、汕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和汕尾人才网站,按照每个科室的职能设置分类网页,全面公开行政管理信息,提供专业服务,与服务对象建立起了公平、优质、高效的网络沟通渠道。充分借助新闻媒介实施公开。并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回应,限期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刊登在媒体网络上,向社会进行公布,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通过以上举措,群众既可以及时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最新政策,也可以通过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信函,对违法违规行文进行举报或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切实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将涉及经济发展,人、财、物使用以及关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有效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强化了广大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仅从制度和源头上遏制了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还能更好地倾听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从而增强了干部工作的责任感,营造了政通人和,党群、干群同心的良好局面。
  (八)强化检查,加强监督。部分单位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实施激励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如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主要做法: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分工会目标管理三项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于公开工作不规范的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要求各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对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按规定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和班组,取消年底双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一流班组的评选资格。四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纪检监察和公开工作举报箱、举报
电话等。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及时登记,及时备案,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保证了广大员工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如市工商局将政务公开纳入了行政效能督察工作的范围,作为工商系统各级督察队的重要工作任务。各级督察队深入机关“窗口”和基层单位,运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不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问题,现场发现,立即纠正,并发出督办文书,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受检查单位情况看,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清,认为政务公开只是表面形式,没有实际意义,存在着应付了事、半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的现象,没有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亲民爱民、关注民生的高度去认识,没有从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高度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虽然指定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但是,有相当部分单位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致使深化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有的单位领导思想上心存顾虑,怕权力运用受到约束与监督,怕公开后削弱管理权力,怕部门单位利益受到损害;有的流于形式、走过场,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没有实质性的公开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只是临时应付。
  (二)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得力。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预公开制度不健全;有的没有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意见或工作方案,有的没有年度工作总结。绝大多数单位没有长期性和连续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做保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保存不完整;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没有研究部署和计划安排,深化政务公开中间有断层,政务公开缺乏长期性和连续性。
  (三)公开内容不全面,监督没有到位。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公开内容和项目不全的问题,还有许多事项没有完全公开,公开的不够彻底、不够全面。有的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公开;有的应当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有的单位事务性、程序性、结论性内容公开多,办事过程、决策过程内容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相当部分单位至今尚未组织各部门填写《办事项目公开表》,然后进行规范和完善。有的单位没有形成深化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机制,督促检查不力,致使工作抓的不实。
  (四)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范围不广。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载体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有的单位政务公开栏只公布了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室人员,但没有领导分工、科室职能、办事流程等;有的单位只公开了科室指示图,对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敏感性以及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没有公布出来。有的单位只有一、二块政务公开栏且内容简单;有的虽建立了网站,但没有政务公开栏目;有的单位有条件也没有建立对外公开的网站;有的单位有条件也需要印制便民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但没有印制。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多、方法不活,没有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和途径积极主动的去公开。有的县(市、区)虽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但运行还不规范,进驻项目还未达到应进必进、即时办结。个别县(市、区)政府仍未建设行政服务中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深入了解。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认识不够,宣传不到位,研究不深、准备不足,由此将面临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事)件的发生,造成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被动和行政成本增加。
  三、检查评定结果
  两个政务公开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访谈、对照县(市、区)政务公开检查内容目录或市政府组成部门、各机构政务公开检查内容目录各项内容、汕尾党政信息网日常监测情况和被检查单位的自评报告等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被检查单位近三年以来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问题,以此作为检查评定的依据。经评定,陆河县政府,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等6个单位评定为优秀;陆丰市政府、市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红海湾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汕尾渔政支队、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局等14个单位评定为良好。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做好迎接2011年省考核组来我市考核的准备工作,希望各地各部门要本着“为汕尾争光、建设幸福汕尾”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完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一是有条件的单位要尽快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已经指定专门机构但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补充更新;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抓落实的具体机构和工作人员。二是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组织人员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预公开制度以及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等。三是各单位要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近3年来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会议记录、工作总结以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类措施等,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地清理、汇总和整理,历年缺欠的要补齐,解决好文件资料凌乱、不全不齐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档案,使政务公开工作各类文件资料系统完整。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再动员、再教育、再宣传活动,教育宣传要深入到各级各部门和每个干部职工,确实要在思想上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新的认识、新的措施、新的办法,要组织每个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紧迫,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问题的“症结”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着力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政务公开能不能搞好,关键是领导重视不重视的问题,为此,各地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常抓不懈。
  (三)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重点。一是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已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搞好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运行、管理和项目的进驻工作。要对所属各部门和单位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必须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坚决解决“大厅单位两头受理”的问题,配齐配强大厅管理人员,狠抓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运行和管理工作,以防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形同虚设。对尚未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要抓紧建设。二是要尽快完成《办事项目公开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公开且及时修改、更新。三是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公开形式。有政务公开栏和网站的要进一步规范,网站上要有政务公开栏目,内容要齐全,更新要及时;对没有政务公开栏、政务网站的要尽快制作和建设;有条件且审批服务事项较多的单位要设立电子触摸屏或滚动屏,并且要在填写《办事项目公开表》的基础上印制本部门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四是对本级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镇(街道)、村组以及归口管理的各个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内容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是镇(街道)重点解决制度不健全、工作无计划、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简单、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负责落实好所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各牵头负责部门要对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实行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推行责任制,牵头部门负主要责任。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地整改,要全面查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建设,建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促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有新发展,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要采取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检查评比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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