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4〕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县挂校”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所遇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馈。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汕尾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县挂校”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制定汕尾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含在政府分工任职的市领导,下同)“联县挂校”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百千万工程”市领导定点联系镇(街道)工作安排,完善“联县挂校”工作途径、推进机制,指导帮助所联系县(市、区)及挂驻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督导所联系县(市、区)及挂驻学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督导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凝聚合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督导所联系县(市、区)及挂驻学校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长效机制,将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对标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贯彻提升“四为”服务(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能力。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督导所联系县(市、区)及挂驻学校推动《汕尾市教育基础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地落实,加大公办学前学位和义务教育学位建设,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学校功能室、实验室建设等项目,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优化教育布局调整,撤并一批规模小、水平低、办学效益差的“麻雀学校”,撤并一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质量差的民办学校。结合“百千万工程”,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寄宿制学校等“三所学校”及县域普通高中,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督导所联系县(市、区)及挂驻学校推动《汕尾市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方案》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推动相关改革事项落实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科学的学校、教师、教研员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和绩效工资(奖金)挂钩制度,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督导所联系县(市、区)及挂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三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确保素质教育有效落实。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通过设立各级教育促进会奖教奖学等方式,激励广大教师教好书、育好人,提升学校尤其是挂驻的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六)推动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所联系县(市、区)压实各相关部门抓教育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教育发展加油助力,协调解决好阻碍教育发展的问题。把省每年对我市政府履职评价考核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实行亮牌考核机制,强力推动教育重点工作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联系对象。实行“联县挂校”机制,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联系1-2个县(市、区),同时挂点联系2-3所中小学(包括公民办高中、初中、小学)作为联系点。(具体见附件)
(二)加强工作报告。实行“半年报”机制,市领导所联系的县(市、区)和挂驻的学校,每半年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作专题工作汇报。有关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开展评估分析。每年由汕尾市教师发展中心牵头承办,对每一位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县(市、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成绩及挂驻的高中学校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估分析。
(四)开展深入调研。实行实地调研机制,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学年要深入所联系县(市、区)和挂驻的学校开展调研工作1次以上,深入了解学校办学状况,推动解决学校办学难题。加强专题调研,原则上每次调研活动围绕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专题开展,为全市推动工作提供工作范例和解决办法。
(五)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县挂校”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承办。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关于“联县挂校”的工作要求、布置安排以及推动解决的问题、交办的事项等,由市教育局牵头建立工作台账,各安排1名局领导负责具体对接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落实,形成闭环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落实情况。
本制度自2024年1月20日执行,具体人员安排若应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将及时予以调整。
市领导同志“联县挂校”安排表
注:市领导同志工作或职务发生变动时,视实际情况对联系挂驻安排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