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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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7 08:55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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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19﹞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
汕府﹝2019﹞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