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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 2019-07-30 16:00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办函〔2019〕135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

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253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有关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政数函〔2019〕252号)部署要求,请各地各部门按照《2019年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专项实施方案》等10项专项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在相应时间节点报送相关表格资料。(省相关方案可在政务外网访问http://19.15.6.158:8091下载)

一、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

根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19年广东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需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中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标识工作(2019年8月2日前完成)。二是各有关部门推进本部门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各县(市、区)推进本区域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同时在事项目录系统中更新网上办理深度等信息(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接入规范(公众侧)》、《广东政务服务网UI风格统一规范》、《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过程数据采集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或自建系统进行对接改造,实现单点登录与办件数据的及时报送,并于8月2日前填写《政务服务自建业务系统清单表》(附件1)盖章后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运行科(电子材料一并发送)。四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填写《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附件2)于8月12日前盖章后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法规科(电子材料一并发送),优化办事流程,结合电子证照、统一认证、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推进事项“最多跑一次”,并及时在事项目录系统中调整网上办理深度标识(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五是请公安、民政、司法、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残联、烟草等有关部门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3首批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及时在事项目录系统中调整网上办理深度标识,对于不能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须及时书面说明原因(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六是各地各部门对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简称省内通办事项清单),11月30日前实现全市通办(跨县域通办),对于不能实现全市通办的事项须及时书面说明原因。(联系人:庄礼达,联系电话:3828028,电子邮箱:swzwb3828032@163.com)

二、推进电子证照的应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为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减少提交纸质办事证明材料,支持常用事项免证办,实现政务服务四少一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请各地各单位严格对照《首批在全省应用的电子证照清单》(附件3),填写《电子证照对接登记表》(附件4),于8月2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科,同时抓紧完成单位自建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推动本部门新增与存量证照的签发。(联系人:程海鹏、林锦龙,联系电话:3371912;技术联系人:田志鸿,联系电话:18128492902电子邮箱:swxxzx3371912@163.com)

三、推进电子印章服务在全市政府部门的试点应用

为应用规范、可信、易用的统一电子印章服务,满足政府办公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的电子签章需求,加快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签发过程中的应用,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办事效率。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梳理2019年迫切需求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认真填写《政府部门使用电子印章应用场景申报表》(附件5),于8月2日前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科。(联系人:程海鹏、林锦龙,联系电话:3371912,电子邮箱:swxxzx3371912@163.com)

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为建立面向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覆盖所有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实现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质量,推进各部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服务体验,根据省关于开展“好差评”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请各县(市、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信息表》(附件6)格式将区县、镇街、村居各级实体办事大厅/窗口/服务站的相关信息,于8月2日前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科。二是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事过程数据采集标准V3.0》要求,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件数据(除国家垂管系统和省垂管系统产生的办件数据外)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交换至市网办数据库,并建立数据对账机制。三是2019年9月20日前在各县(市、区)、镇街、村居实体大厅/服务站按《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规范》生成办事评价静态二维码,并打印张贴于显著处,引导群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四是各部门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检查确认表》(附件7),检查各部门评价数据是否在政务服务网“好差评”专区里正常展示,并将填写确认后的检查表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科。五是长期组织安排各业务部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处理回复分派的差评回访工单。(联系人:张宝诗,联系电话:3828032,电子邮箱:1006407491@qq.com )

五、推进统一物流服务在全市的应用,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

为推进统一物流服务在全市的应用,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一是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事项标准化方案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具体事项,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系统中,对政务服务事项支持物流快递进行是/否标识,并进行确认(于2019年8月2日前完成)。二是请市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有自建业务系统的相关单位,需与省统一物流服务平台对接的系统,根据《2019年广东省统一物流服务平台专项实施方案》选择对接模式和业务场景,参照《广东省统一物流服务规范》完成系统功能改造,并与省统一物流服务平台对接,对接后填报《统一物流服务平台专项工作确认表》(附件8),于2019年8月25日前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运行科。(联系人:刘耿炀,联系电话:18922693911,电子邮箱:18922693911@189.cn)

六、优化市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规范咨询处理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热线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服务能力,做好机构改革后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转办相关工作,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汕尾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对接工作联系名单》(附件9),于2019年8月2日前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热线管理科。指定专人于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汕尾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知识库内容的更新工作(内容包含:本单位职能范围;2015年至今本单位涉及管辖范围内最新政策法规文件内容;2015至今本单位涉及服务民生事项的服务工作解释口径)。(联系人:曾晓鹏,联系电话:13929333507;方炜林,联系电话:18922698818,电子邮箱:sw12345@qq.com)

七、推进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以下简称“省政务服务工作门户”)在我市的应用,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根据《2019年广东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专项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一是市本级、各县(市、区)部门自建系统按需求自行决定是否进驻省政务服务工作门户。请各单位按《汕尾市进驻工作门户系统清单》(附件10)格式填写业务系统清单,于2019年8月2日前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运行科。二是各进驻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的政务业务系统,需同时完成与省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具体任务内容请参见《2019年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专项实施方案》。按照《政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接入技术指引》,完成自建系统与省统一认证平台政务侧组织及用户数据的同步和权限配置(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三是对于需要将待办任务信息展示到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的业务系统(依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接),可按照《广东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接入指引》中的说明,完成业务系统的改造,并与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进行对接联调(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四是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使用省统一认证平台政务侧帐号,登录省政务服务工作门户配置个人使用的业务系统(参考《广东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操作手册》),形成个人政务服务工作门户(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五是对省统一政务服务工作门户涉及本级本部门内容进行检查,按《广东省政务服务工作门户部门检查确认表》(附件11)格式填写检查表,于2019年10月28日前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划运行科。(联系人:程志强,联系电话:18824864888,电子邮箱:swzwb3828032@163.com)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每月13日和28日17时前,以邮件形式将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swzwb3828032@163.com),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汇总后报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参照县(市、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相关附件电子版可自行登录电子邮箱(swzsjgg@163.com,密码:zsj1234)下载。

附件:1.政务服务自建业务系统清单表

2.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3.首批在全省应用的电子证照清单

4.电子证照对接登记表

5.政府部门使用电子印章应用场景申报表

6.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信息表

7.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检查确认表

8.统一物流服务平台专项工作确认表

9.汕尾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对接工作联系名单

10.汕尾市进驻工作门户系统清单

11.广东省政务服务工作门户部门检查确认表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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