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9〕129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解决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政策,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制订我市具体措施。统筹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指导各地落实政策。
二、人员组成
组 长:蔡少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振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超翔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员:吴志雄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王 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林建隆 市财政局副局长
翁国业 市公安局治巡支队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礼泽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凯婵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社保基金局局长
邹晓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国华 市审计局副局长
卢志豪 市国资委副书记、副主任
张少武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黄礼文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郭立竖 市信访局副局长
梁曙光 汕尾军分区政治处干事
三、工作机制
工作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按程序报工作小组组长批准。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