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9〕196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蔡少华 副市长
副组长:余振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献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辉模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振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宏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刘德建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杭彬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刘礼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初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剑雄 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副局长
林映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卢志豪 市国资委副主任
叶华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木基 市统计局副局长
庄 切 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邓海燕 市总工会副主席
曾玮玮 团市委副书记
汪琼瑶 市妇联副主席
卢明红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沛 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副行长
赖永腾 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业进 市公安局治巡支队政委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