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0〕4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确定华师附中汕尾学校、汕尾市人民医院等64家单位为汕尾市第三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区域、行业),现予以公布。自第三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公布之日起,第二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作废。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汕尾市第三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汕尾市第三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火车站、民用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
华师附中汕尾学校
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汕尾市实验幼儿园
汕尾市机关幼儿园
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
汕尾市城区田家炳中学
汕尾市城区新城中学
汕尾市实验小学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奎山小学
汕尾市人民医院
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
汕尾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汕尾市中心医院)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汕尾车站
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汕尾客运分公司(汕尾粤运汽车总站)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输或者销售单位
汕尾华商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
汕尾市安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汕尾市安宏民爆物品有限公司)
汕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销售分公司
三、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在建工程的业主单位
碧桂园集团梅河区域汕尾片区公司
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汕尾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兴汕建设管理处
汕尾市万德隆投资有限公司
汕尾市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市壹加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汕尾市增达置业有限公司
汕尾市浩辉实业有限公司
汕尾广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海丰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
汕尾理工学院
汕尾市秋叶原实业有限公司
汕尾市国润纺织有限公司
汕尾市博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汕尾市南告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汕尾市广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国华(汕尾)风电有限公司
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汕尾市供水总公司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烟草汕尾市有限公司
五、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凤山祖庙旅游区
六、渔业捕捞、船舶运输、渔港、海上平台、跨海桥梁等的经营管理单位
汕尾市利源物流有限公司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七、大型生产、大型制造业单位或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信利集团汕尾公司
广东省生宝种养有限公司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汕尾江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