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重要部署,进一步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汕尾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汕财规〔2020〕1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逯 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叶健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
委 员:何自强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林献良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永坚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詹文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振钦 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振荣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本才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火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威宣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辉雄 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展峰 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管委会主要职责
管委会行使职责具体范围根据《汕尾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及其后续修订确定。管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导向,确定或调整产业基金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实施政策指导、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
(二)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基金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审议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审定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审定基金管委会议事规则、产业基金及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评价等投资运营管理相关制度;
(四)审定产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收益分配、退出清算方案以及政府出资让利方案;
(五)审议产业基金拟投项目产业导向及投资方向符合性并形成明确审议意见;
(六)审定产业基金管理人及其更换;
(七)审定产业基金托管银行及其更换;
(八)审议产业基金年度运营情况报告;
(九)审定产业基金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方案;
(十)市政府授权的其它事宜。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承担基金管委会日常工作,根据《汕尾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及管委会授权行使相关职权。
三、管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牵头组织做好管委会审议决策事项的前期工作;
(二)负责建立管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管委会高效有序运作;
(三)负责牵头拟订产业基金整体(含首期)及后续各期基金的设立方案;
(四)负责牵头拟订管委会议事规则;
(五)负责会同基金管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拟订产业基金及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评价制度并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方案;
(六)组织收集投资项目信息,并向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推荐;
(七)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委会具体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不另行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