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奋进“十四五”、逐梦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确保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到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三个纵深推进、五个更加重视、三个重点突破”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目标定位,全面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携手汕潮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7.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0%;进出口总额增长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0%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7.56‰;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上述目标。
附件:汕尾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表.et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