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汕尾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政府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逯 峰 市长
第一副召集人:林 军 副市长
副 召 集 人:钟东鸿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宝俊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林 森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闪星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一级调研员
李永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詹文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昌林 市司法局局长
林献良 市财政局局长
范振学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火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卓江广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黄宝俊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任务推进情况和困难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和每季度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负责工作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