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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2023-04-01 16:39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汕府〔202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八届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做好今年市政府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制订本工作方案,将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十方面重点工作,对应细化分解并明确分管市领导和部门分工。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0%。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6.进出口总额增长7%。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7.居民消费指数涨幅3%左右。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二、全面接轨深圳,深度融入“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

  (一)主动承接深圳辐射。

  9.建立健全深圳-汕尾高层次对口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新一轮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工作,提升县(区)级协作水平,推动一批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合作共建,探索完善区域合作新模式。

  工作措施:大力推动各结对区县与深圳市相关对口行政区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两市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两市高层开展常态化互动互访,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市合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协同发展水平。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叶健德

  部门分工: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加快建设深汕合作拓展区,加强与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衔接,形成跨区域产业链分工和配套体系,共建世界一流汽车城。

  工作措施: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将深汕合作拓展区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体规划、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通过产业共建、产业转移等方式,使深汕合作拓展区成为承接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有序转移配套基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海丰县政府等配合。

  11.借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提升汕尾海洋经济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工作措施:全面接轨深圳,依托汕尾独特的资源禀赋,强化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功能,贯彻落实《深圳市与汕尾市(海陆丰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加快印发《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实施“兴海强市”示范工程为牵引,聚焦绿色能源、临港制造业、现代渔业、港航物流业、滨海文旅业等,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支撑服务,奋力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强化教育合作,引进深圳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等高职中职学校与深圳学校缔结“姊妹学校”,合作共建一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工作措施:加快专业建设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起良好的校校合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深汕合作区等企业合作交流,开展深层次的校企双制合作办学;加强与深圳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交流合作,推进教育资源和校企合作共建共享。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持续深化产业协同。

  13.强化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协同共建、产业项目梯次布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通。

  工作措施:深入贯彻《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印发《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主平台建设、做好产业承接,深入推进与深圳市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共兴,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成为深汕合作共建产业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用好省产业转移政策,高标准推进“1+1+3”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引进珠三角超亿元制造业企业120家、投资额60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抢抓省政府推动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重大机遇,强化大湾区重点产业转移信息的捕捉,紧密对接珠三角地区国企民企外企投资和商会行业协会,制定各地各相关部门招商责任清单,压实招商责任,引进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带动力强的优质产业项目。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推动比亚迪汽车和弗迪电池等企业加快与珠三角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一张图”。

  工作措施:争取省工信厅、深汕特别合作区支持,指导陆河县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依托深圳对口帮扶优势,引导深圳产业梯度转移,形成“总部在深圳、生产基地在陆河”、“前店后厂”等产业共建新模式。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发改局、海丰县政府、陆河县政府等配合。

  16.加快与珠三角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带形成产业协同,推动信利、康源等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布局集成电路、电子元件、新型显示器等产业项目。

  工作措施: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加大高端电子原件、超高清显示模组、集成电路等细分领域研究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制造技术水平,打造汕尾品牌,布局电子信息产业深度融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加快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产值、税收、能耗等指标分享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增强珠三角转出地、转出企业的“转出”动力。

  工作措施:加强对接省级部门,指导海丰县政府加大力度对接深汕合作区,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规划建设深汕合作共建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向汕尾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和合作园区转移;跟进省关于产业有序转移收益分享的工作指引,配合深圳市共同研究两市共建产业园区的利益分享机制。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加快推进设施一体。

  18.通过有效衔接规划建设,在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省发改委,密切关注《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最新进展,及时提出我市意见建议,主动争取纳入规划。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强化交通一体化发展,对接大湾区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开通广汕高铁、汕汕高铁,积极谋划推动汕梅铁路、深汕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市域路网联通,构建融湾“一小时交通圈”。

  工作措施:强化项目实施保障,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收尾广汕、汕汕铁路,确保年内建成通车;积极谋划推动汕梅铁路前期工作,谋划深汕城际轨道交通,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整合汕尾港区资源,积极对接盐田港、协同小漠港,联合共建、共营、共管汕尾新港区,打造港口专业化码头、中转港,完善港口配套服务,同步推进汕尾港口海丰港区、陆丰港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措施:优化整合汕尾港区资源,加快《汕尾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协调做好汕尾港口海丰港区、陆丰港区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完善工作;加强汕尾新港与盐田港、小漠港协同规划、共营发展,推动产业链互补共生、错位发展,打造港口专业化码头、中转港。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投公司、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丰市政府等配合。

  21.强化医疗养老一体化发展,借鉴深汕中心医院成功运营经验,争取广州、深圳等地高水平医院在汕尾建立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

  工作措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将公立医院部分区域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区,推动深汕中心医院加快创建国家医疗区域中心,争取广州、深圳等地高水平医院在汕尾建立医疗机构或设置分院,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000名。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2.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粤港澳企业来汕兴办养老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汕尾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适老化改造,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3.强化能源物流信息一体化发展,发挥汕尾“风光水火核储”电力能源优势,加快建成大湾区能源供应基地。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陆丰核电5、6号机组、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进展;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陆丰核电1、2号机组、红海湾场址和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取得核准;推进海丰天然气热电联产保障电源等项目,争取项目在年内核准开工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4.加快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储运销、冷链加工、集散中转功能,实现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配货直供。

  工作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加强部门之间在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等联动,落实金融优惠政策,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尽快开工。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供销社、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25.加快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连通大湾区的“信息高速公路”。

  工作措施:发挥数字经济招商专班作用,开展数字经济项目招引,对接引进互联网平台企业,引导资金投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平台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全面推动市场融合。

  26.以建设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市为契机,面向大湾区城市制定统一对等的市场制度规则,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参与构建大湾区区域大市场。

  工作措施:制定《2023年汕尾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技术等要素牵头部门改革主体责任意识,抓牢抓实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7.以国资国企为牵引,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大湾区资本参与我市城市、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推动市属国企与大湾区国企合作共赢,打造3个示范性标杆合资合作项目。

  工作措施:动态掌握各平台公司外出招商情况,推动市交投公司与省能源集团合作投资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推动市金控公司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建广东汕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动市投控公司与深圳国企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企业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项目公司,开展建筑材料供应链业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8.面向大湾区生活消费市场,大力扶持国泰、丰隆等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粮食、蔬菜、水产等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地、专业市场,打造服务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

  工作措施: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的工作部署,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9.联合大湾区城市开发“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大湾区游客向往的文旅休闲度假胜地。

  工作措施:积极对接大湾区城市编制旅游线路,举办系列专题推介会,加入大湾区跨市旅游线库编制,加强与大湾区文旅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形成跨区域联合的旅游市场推广格局,针对大湾区游客群体客源地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展示汕尾滨海旅游城市形象。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五)推动支柱产业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30.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高质量实施“优势产业”示范工程,打好产业发展大会战,全面提升当家产业优势,确保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至45%。

  工作措施:坚持把高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轻奢以及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工业专班作用,落实好重点项目“1+5+X”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动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改项目引进推进、投产达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1.做大做强电力能源产业,推进陆丰核电5、6号机组、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陆丰核电1、2号机组、红海湾场址和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等前期工作,推动新能源产业产值增长12%以上。

  工作措施:加大电力能源领域投资力度、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在建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进展;积极推动核电、海上风电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具备核准条件开工建设;强化工作协调,紧盯目标任务,推动气电、储能电站等项目实现年内开工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城区政府、陆丰市政府、陆河县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等配合。

  32.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完善“芯-屏-端”全产业链,发展壮大康源半导体产业园,加快锦合线路板等项目建设,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增长8%以上。

  工作措施:强化电子信息产业运行监测,推动信利、比亚迪、康源半导体、德昌电子等头部企业不断做强做大,推动康源半导体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和锦合线路板等项目建设投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3.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动海工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5%以上,启动红海湾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规划建设。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海工装备项目建设,牢固树立“以企业为本”的服务意识,落实重点项目“1+5+X”工作协调机制和领导领办机制,深入企业做好“店小二”服务,全力推动明阳智慧、南海海缆、天能重工等重点项目稳产达产,打造全产业链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4.加快食品加工、五金塑料、纺织服装、珠宝首饰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发动传统产业企业开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指导全市110家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梅陇首饰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今年集聚区投入使用,鼓励首饰企业入园生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六)推动工业投资增速增量。

  35.全力实施工业投资倍增计划,出台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的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政策,梳理工业投资项目清单,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确保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推动印发《2023年汕尾市促进工业投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梳理全市工业投资项目清单,强化“店小二”服务方式,紧盯项目投资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进展存在问题;梳理省、市已有的奖补政策,强化政策宣贯力度,确保企业投资享受政策红利。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6.高层次实施“四数联动”示范工程,加快谋划品清湖新区数字园区建设。

  工作措施: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成立“数字汕尾”建设指挥部,积极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社区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依托智慧品清湖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品清湖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37.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确保技改投资增长7%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以上。

  工作措施:支持信利、比亚迪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生产线装备智能化改造,加快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普及应用,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有序引导纺织服装、金银珠宝首饰等传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8.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型储能、硅能源等领域招引一批龙头项目,推动制氢、储能、碳捕捉、碳中和等产业加快发展。

  工作措施:参加国家级、省级经贸活动,加强汕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宣传推介,依托新能源汽车、石化新材料等产业图谱,针对瞄准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精准招商。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七)推动产业平台建强建优。

  39.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亿元以上,持续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新引进项目60个、投资额30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通过申请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大力推进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和信息等园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深化“1+5+X”机制运用,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0.推进省级重点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汕尾高新区引进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相关产业项目19个、投资额90亿元以上。

  工作措施:立足大湾区,深入珠三角城市重点产业园区对接潜在客户开展敲门式招商;依托信利、比亚迪、天贸等龙头企业,瞄准其上游的配套企业、下游的供应客户、配套企业,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在延链、拓链以及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需求,加大产业企业资源对接力度;聚焦各类商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挖掘以商招商资源。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汕尾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41.加快陆丰临港工业园区二期1600亩土地平整,引进产业项目14个、投资额70亿元以上,争创成为省级产业园。

  工作措施:加快陆丰临港工业园区二期土地平整,逐步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持续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加快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进度,力争上半年完成将陆丰临港产业园纳入省级产业园工作目标。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陆丰市政府配合。

  42.推进深汕共建市级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深汕合作拓展区天星湖智造产业园和金山科技产业园建设。

  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省工信厅、深圳市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对接沟通与交流合作,全力争取深圳市支持,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成为深汕合作共建产业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海丰县政府配合。

  43.推进3个特色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力争引进1-2家绿色石化“链主”企业,统筹推进红海湾港口经济区、马宫渔港经济区建设。

  工作措施: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园区建设总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推进存在问题,强化招商引资和要素保障力度,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园区建设有序有效推进;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紧推动马宫渔港规划建设、遮浪渔港二期项目建设和实施渔港综合管理试点项目;依托汕尾综合保税区,布局红海湾港口经济区保税加工区,做好承接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叶健德、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4.以海丰“时尚美都”产业园为基点,打造美妆产业集聚中心。

  工作措施:持续优化市场产业政策,强化行业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海丰海迪时尚美都产业园区建设进度,推动签订入园协议产业项目早日投产达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美妆产业行业协会以及乡贤企业代表对接联系,深入挖掘寻求商机,争取更多美妆产业项目来汕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海丰县政府配合。

  45.推动埔边旧工业区改造升级,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园。

  工作措施:成立光明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围绕产城融合、发展专精特新产业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做好产业规划、空间规划、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各项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开展项目用地国有林场收回工作,做好垃圾填埋场清理及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落户;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落实。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城区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46.新增产业用地6000亩、新型产业用地(M0)600亩,处置闲置土地1300亩。

  工作措施:根据产业供地任务制订各县(市、区)土地出让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向产业用地倾斜,加大产业土地储备实施进度,同时开展专题招商推介吸引优质企业,推进M0项目落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行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批后实施动态。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7.盘活园区空置厂房,每个重点园区建设储备标准厂房不少于5万平方米。

  工作措施:积极开展专项债申报工作,拓宽标准厂房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生产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研究探索市财政对满足一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入住率条件的标准厂房予以事后奖补。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8.坚持“亩均论英雄”,推进“标准地”改革和“工业上楼”,开展园区“竞标争先”活动,推动产业园区亩均产值400万元、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

  工作措施:开展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引导资源配置向优质企业聚集,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省级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工作,建强六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加快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八)推动招商引资突破突围。

  49.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深入实施“汕商乡贤回归工程”,加快把“汕尾人经济”转化为“汕尾经济”,深挖湾区项目“富矿”,深化境外国外招商合作,办好第三届汕尾发展大会。

  工作措施:宣传汕尾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挖掘海外侨力资源,建立和完善海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加强与海外侨团侨胞联谊联络,落实惠侨优待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系列活动,以侨为桥、以侨引商,助力汕尾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委统战部、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0.强化领导带头招商,市县镇领导牵头联系1个以上重点项目,建立健全“洽谈-签约-落地-投产-上规”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优化驻外招商工作机制,聘任一批“招商大使”“招商顾问”,完善补贴支持、土地供给、财税优惠等招商政策,确保引进超亿元产业项目220个、投资额1100亿元以上,新开工建设160个、完成实际投资300亿元以上,新投产120个以上。

  工作措施:编制重点区域招商全景图,精准捕捉产业转移信息,力争量质并举招引更多的产业项目落地;围绕项目引进全过程保障,健全项目落地统筹协调机制;选派新一轮驻外招商队伍,规范驻外招商人员行为,提升驻外招商实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1.推动第六代显示屏及模组生产线、大型海上漂浮式风机及基础制造中心、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工作措施:压实压紧责任,强化部门协调,积极推动信利六代线项目建设,加快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展,积极推动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赤石牙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2.落户一批区域总部、财务中心、营销中心。

  工作措施:修改完善《汕尾市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3.新增“个转企”1000户,培育“四上”企业155家,引进“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坚持“政策引导、主体自愿”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研究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措施,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要素供给、服务供给、政策供给力度,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坚持扩内需稳外需并重,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九)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4.按照“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要求,推动“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完成65%以上。

  工作措施: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压舱石作用,加快实施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和信息等“十四五”规划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5.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全链条服务管理,推进59个省、361个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

  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加强1+5+X问题协调处置机制运用,确保实现87个项目开工建设,53个项目竣工投产。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6.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工作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大对青赔力度、加快380基塔基交地,加强施工力量、加速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7.动工建设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推进公平水库至汕尾管道输水、螺河至碣石引水工程等7个引调水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征地赔偿工作,采取多渠道集资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58.除险加固3宗中型、54宗小型水库。

  工作措施:做好经费统筹,保障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9.新建5G基站800个。

  工作措施:推动市三大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向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争取追加投资,推动开放公共物业,大力推进5G基站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0.做大做强建筑行业市场主体,改革优化项目招投标和监管服务机制,推动建筑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工作措施: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汕尾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改革工作分工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合会审制度的通知》《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加强指导、重点培育,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聚集,全年培育新增建筑业“四上”企业22家。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1.落实“金融16条”等政策,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工作措施:举办2023年新春购房节,落实好“金融16条”相关政策,组织企业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及时掌握全市商品房销售动态和库存情况,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促进消费回暖增长。

  62.高标准打造中央商务区、金町湾片区、海丰海(迪)天(虹)片区等核心商圈,擦亮二马路、陆丰马街等特色商业街招牌。

  工作措施:推动海丰天虹商场对照省级特色商圈建设标准开展相关创建工作,树立特色商圈创建标杆,推动中央商务区、金町湾片区等商圈对标建设;联合城区政府开展二马路商业街品牌建设工程,塑造特色街区品牌;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升级改造陆丰马街,完善商业街经营环境,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丰市政府配合。

  63.打造3家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5家乡镇商贸中心、150家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支持城区、海丰、陆丰申报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50家。

  工作措施:依托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打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村传统商业网点,补齐县域商业发展短板,推进陆河县国家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专项资金下达工作,做好城区、海丰、陆丰申报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做好批发零售企业培育工作,推动企业入统。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促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政府、陆丰市政府、海丰县政府等配合。

  64.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物流商贸服务体系,改建3家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20家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加快供销综合性农产品产业园、综合物流园区等建设,培育2家MCN直播电商机构,推动直播电商零售额增长15%。

  工作措施: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示范创建水平,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物流商贸服务体系,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企业着力搭建MCN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65.规划建设“汽车卖场+网红直播+现场办证+餐饮娱乐”汽车销售综合体,争取设立新能源汽车区域销售分拨中心,推动汽车大宗消费销售额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组织落实《汕尾市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措施》,推进我市汽车综合体规划建设,适时开展汽车主题促消费活动,拉动汽车大宗消费增长。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6.大力开展房地产、家电、美食等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持续激发商贸、住宿、餐饮等领域消费潜力。

  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家520”促消费活动,围绕家生活所需商品,开展商贸领域促消费活动;利用节假日时机,适时开展“123买年货”等活动,拉动消费增长。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十一)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67.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

  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市领导带头招商工作机制和借助省、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如汕尾海洋经济产业大会、“春蕾行 家乡情”乡贤恳谈招商活动等,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力度,培育新的外资增长点。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8.抓好煤炭等大宗商品进口,确保进口总额增长7%以上。

  工作措施:协调通关服务保障,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红海湾电厂、华润海丰电厂、宝丽华电厂扩大煤炭进口。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9.培育5家亿元以上外贸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粤贸全球”计划等展会活动,组织不少于50家企业参与全省对外投资合作“千百十”综合服务项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等新兴市场,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抢订单稳订单,确保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

  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广交会、深圳国际珠宝展览会、海博会、高交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东盟博览会、进博会、服贸会、“粤贸全球”计划线上线下展览等重点展会活动,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多方位多渠道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等新兴市场,帮助企业抢订单稳订单,推动对外贸易经济新增长。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0.大力引进培育外资企业,加快粤海清源、誉福大都会、陆河雅美佳等外资项目建设,推动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2%。

  工作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利用外资工作督导力度,实行外商投资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专班服务,提高外资项目履约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外资增长点。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投促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1.培育3家出口制造型服务外包企业,推动珠宝首饰服装设计、直播新媒体运营等服务外包业务,争取在服务外包方面实现新突破。

  工作措施:加大招商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推动有设计能力的珠宝首饰制造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推动有设计能力的服装制造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2.促进三大开放平台提档升级、协同发力,以“边申报、边建设、边招商”加快推进综保区申建工作,全面推广复制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进中国(汕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培育5家亿元以上跨境电商企业,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长20%以上。

  工作措施: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招商活动,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政策扶持;组织实施好汕尾市承接复制推广的35项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的创新,形成汕尾特色改革创新经验;加强与南沙、横琴、前海自贸片区沟通联系,推动联动区内企业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对应产业协同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叶健德

  部门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一体推进教育强市、创新强市、人才强市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战略支撑

  (十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73.新改扩建11所公办幼儿园,新增4020个公办学位,推动学前教育更加普惠优质。

  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分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其中新改扩建11所公办幼儿园分解为城区5所、海丰县2所、陆丰市1所、陆河县3所;新增公办学位4020个中分解为城区1800个、海丰县840个、陆丰市540个、陆河县840个。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4.新改扩建1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10310个公办学位。

  工作措施: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分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其中新改扩建1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解为城区2所、海丰县3所、陆丰市5所、陆河县2所;新增学位10310个分解为城区1100个,海丰县4260个、陆丰市4050个、陆河县900个。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5.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新增1000个公办学位,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工作措施:强化资金保障,分解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其中扩建2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分解为陆丰市1所,红海湾1所;新增约100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分解为陆丰市400个,红海湾600个。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6.推动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达到80%以上。

  工作措施:召开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协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底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达到80%以上。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7.促进特殊教育提升发展。

  工作措施:推进城区特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新建语言训练室2间,个训室1间,家政模拟训练室1间,示范性资源教室1间;推动汕尾阳光学校临时校址正式招生办学,推进汕尾阳光学校新校区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78.深化校市战略合作,加快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二期项目建设,推动海洋、新能源、金融等新兴学科落户,规划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科技产业园区。

  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严密做好二期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持续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多渠道引进人才,打造业务精湛、专兼结合、梯队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服务对接汕尾产业需求,发挥学校在学科、人才和科研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华师大汕尾校区建设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城区政府配合。

  79.加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学科建设,开设一批高端制造、跨境电商、医学护理等特色品牌专业,搭建一批校企合作平台,新增培养技能人才1万人。

  工作措施:开设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特色专业,继续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发展,大力推进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等7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加强与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沟通对接,依托“双创中心”引进优质企业,共同打造校企合作平台。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80.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评价监管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工作措施:按照省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压缩至5%以内的目标,逐步撤并、停办一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质量不高、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1.推进教育体制机制、集团化办学改革,在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工作措施:全面铺开我市集团化办学工作,择优培育汕尾市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落实申报第三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遴选工作;加强教师引进、培养、培训,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汕尾教育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制订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制订《汕尾市教研员管理办法》《汕尾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等制度和文件。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三)加速科技创新驱动。

  82.聚焦重点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信利、明阳、比亚迪、好迪等龙头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加强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更好发挥电研院汕尾分院、汕尾农科院、海洋产业研究院等公共平台作用。

  工作措施: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充分发挥科技公共平台作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3.设立市级企业研发中心15家,开展10个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0项、技术合同交易额2000万以上。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发动企业申报;组织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4.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率达30%以上,确保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07%。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统计培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5.加快红海湾实验室建设。

  工作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递压力,强化工作力度,加大工作督导,确保如期完成红海湾实验室一期项目首期工程建设,促进红海湾实验室平稳运行。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市政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配合。

  86.推动汕尾创新岛(深圳)新增科技型企业15家。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创新岛功能定位,不断提高汕尾创新岛(深圳)服务水平,加强资源导入,大力推进科研人才引进,加强知识产权积累,推动创新团队落户汕尾快速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7.谋划创新岛(广州)建设。

  工作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建设创新岛(广州)前期调研和沟通汇报工作,谋划推进创新岛(广州)建设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8.引进各类科研机构5家以上,引进3家以上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科技产业基金。

  工作措施: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全市重点产业,深入与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对接,商洽在汕创建科研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9.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确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60家以上,整合资源打造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育成平台。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四)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

  90.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育用服管”文章,实施“善美英才”计划,着力提高引才效用、育才效果、用才效益、服务效率、管才效能。

  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我市“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汕尾市“善美英才”计划》等,出台我市招才引智工作方案,优化亮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人才发展研究“智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发现培养人才研究力量,着力提升人才服务工作品质。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1.开展“奔向海陆丰”人才招引专项行动,举办人才博览会和揭榜挂帅活动,绘制用好“人才地图”,开辟人才引进服务“绿色通道”,加快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力争引进博士硕士300名、大学生1万名以上。

  工作措施:在省内外建立不少于3个招才工作站和人才联络站,举办年度人才需求发布活动,发布《汕尾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需求信息,深化新时代招才引智工作,宽高校合作的引才渠道,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发展所需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统筹用好人才资源,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联合深圳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建人才服务平台。

  工作措施:持续深化与国内重点高校的合作交流,推动在我市建设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引进国(境)内外知名大学与我市合作办学;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专业国资在人才工作中的整合作用,为人才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服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3.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配套完善奖补激励政策。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突出人才政策导向作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才服务工作保障;监督指导推动各系列专业职称改革落地;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做好资金保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4.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解决好人才关心的住房安居、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

  工作措施:强化人才服务工作保障,督促汕尾市建鑫·集贤雅苑及投控·广贤汇加快完成人才房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问题,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50场次以上。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5.用好用活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能。

  工作措施:落实做好2023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纵深开展人才驿站引智平台工作;深入做好人才资金受理工作,为符合人才新政的人才做好受理服务,加大对人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实现强县促镇带村

  (十五)建设强富绿美新县域。

  96.统筹抓好产业兴县、强县富民、县城带动,提升县域园区发展质效,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工作措施:按照省、市部署安排,锚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抓住本地区重点关键环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六大“万亩千亿”平台建设,构建高效集聚、各具特色的园区产业体系,做强产业基础,做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7.大力培育县域主导产业,支持各县做大做强1-2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新增1-2家百亿企业,全力支持海丰、陆丰争创全国百强县,城区、陆河全省位次实现前移。

  工作措施:以“链长制”为抓手,着力推动海丰县轻工纺织、金银首饰产业集群、陆丰市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城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陆河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培育明阳智慧能源成超百亿产值企业。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8.全面承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争取更多产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

  工作措施:做好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讨论、安排对口支援支持事项的完成时间,对于非配对关系对口支援支持事项,要加强沟通,争取取得支持;充分利用我市全域革命老区的优势,结合省帮扶集团牵头单位的职能与资源,从人才、资金和项目着手,向省对口支援集团争取更多的支援倾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域城镇建设短板,推动县城扩容提质,增强县城辐射带动能力。

  工作措施:指导推进我市县城新型城镇化工作组织实施,力争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0.深入推进城乡绿美惠民工程,全面统筹城乡面貌改善、生态质量提升和发展空间优化。

  工作措施:组织推进城乡绿色惠民工程,建设绿美汕尾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全面启动汕尾市区深汕中心医院周边绿地公园、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公园、奎山河滨水公园等3个城市公园建设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1.深化县域经济放权赋能,推动资源、要素、服务下沉基层,激活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工作措施:争取省将更多的省市级权限下放到我市各县(市、区)并确保事项有效承接,增大县域统筹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突出把镇的功能做强,动态优化调整下放县级行政执法职权,部分中心镇争取省赋予县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

  部门分工:市府办、市委编办、市政数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六)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102.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优化完善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镇域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加强城镇功能定位引导,优化完善镇域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镇域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3.深入实施产业强镇建设行动,大力培育镇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示范打造8个农业大镇、15个工业重镇、8个服务业强镇,支持碣石、梅陇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率先争创全国千强镇。

  工作措施:紧扣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大镇、工业重镇、服务业强镇建设为抓手,按照“分类管理、特色推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培育镇域经济样板。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4.深入推进40个美丽圩镇建设,加强镇街风貌管控,建设一批美丽街区,打造一批特色网红地、打卡点。

  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全市 150个规划调整类村庄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优化村庄布局和设计,结合实施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挖掘资源,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镇、村创建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5.深化镇街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权限应放尽放,定期评估下放权限运行效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工作措施:督导推进全市镇街“一中心四平台”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协调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调研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根据镇街的实际需要,对事权的下放和收回,适时开展评估和考量,事权下放成熟一批下放一批。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

  部门分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七)推进“未来乡村”建设。

  106.高标准实施“未来乡村”示范工程。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成立全市乡村振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专班等工作机构,结合开展乡村振兴大会战,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未来乡村”示范工程实施。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7.深入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加强统筹谋划,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做好2023年项目库建设工作,加强部门协调,优化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强化督查督导,加快预算执行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8.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进出平衡,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垦造水田5000亩,牢牢守住107.95万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生产面积不低于123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43.33万吨、粮食储备达到18.25万吨。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汕尾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将面积产量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加强农业生产服务指导,加快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落实病虫防控和防灾减灾,实现粮食生产提质增效,确保粮食安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9.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广东丝苗米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尾)、城区预制菜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省市名牌农产品15个以上。

  工作措施: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推动农业品牌做大做强,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0.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发展甘薯、萝卜、青梅、金针菜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预制菜、数字农业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工作措施:按照《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推进数字农业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3年)》,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打造亮点,培树好典型、推广好案例。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1.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现代化生猪产业链条。

  工作措施:培育壮大信民生休闲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链,计划在原年出栏7万头生猪养殖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投资4.8亿元新建年出栏18万头生猪现代化养殖楼房猪舍二期项目。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2.加快8条新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做好已建成2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后半篇文章”,带动文旅康养、休闲农业新业态,推动从“建设示范”到“经营示范”转变。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导意见及工作机制,做好2022年新规划的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论证工作,加快推进“景区化建设、市场化运营”;督促涉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各县(市、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成效,编制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指导开发旅游资源。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3.宣贯市农村建房条例,加快编制执行村庄规划,坚持“拆、治、兴”并举,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信息化管理,疏堵结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加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确保7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建设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工作措施:开展《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汕尾市农房设计图集和建设标准指引,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任务,完成 150个规划调整类村庄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爱国卫生等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六、全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升综合实力和吸引力

  (十八)推进“兴海强市”示范工程。

  114.科学谋划海洋产业布局,构建碣石湾、红海湾沿海经济功能组团,加快形成以海工装备制造为核心、海上风电为支撑、海洋牧场为特色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按照上级工作有关部署,组织推进红海湾场址、国管海域海上风电场址前期工作,强化部门协调,确保项目用海保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5.着力发展港航海运,推进陆丰海工基地二期码头、甲湖湾电厂10万吨级煤码头、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规划建设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码头。

  工作措施:保障项目用海需求,奋起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项目业主单位推进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配套10万吨级煤码头、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两个7万吨级公用码头年内尽早开工建设;积极配合推动陆丰海工基地二期码头、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码头规划建设工作,打造区域性航运枢纽。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116.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加快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动龟龄岛东海洋牧场引入企业参与管护开发利用,推进遮浪角西、金厢南2个海洋牧场建设,引进2家以上深海养殖发展企业,建设100个以上深水重力式网箱,发展兼具水产品加工、海上风电、休闲渔业等功能的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平台。

  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加强海洋渔业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促进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落地。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市交投公司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7.深入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加快湖东平安渔港和遮浪渔港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指导陆丰市政府及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加快实施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尽快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保障按时限完成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投公司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8.办好中国(汕尾)海洋经济产业大会。

  工作措施:围绕海洋装备制造及港航物流、海洋牧场及休闲旅游主题,邀请近500名行业领军人物、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来汕共谋海洋文章、畅想浩瀚未来,举办海洋经济发展专题会议,促进海洋经济企业交流合作、加快发展蓝色伙伴关系,高能级实施“兴海强市”示范工程。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九)构建内畅外联综合交通网。

  119.攻坚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完成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27亿元,加快发展大通道、大港航、大物流。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巩固扩大交通有效投资,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夯实汕尾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交通支撑;继续以综合交通大会战为主抓手,有力执行交通专项规划,形成一张任务清单,推进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服务体系。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0.打通外联大通道,全力确保兴汕高速二期如期建成通车,推进龙汕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深汕西高速改扩建汕尾段、揭普惠高速南延线建设,启动潮惠高速海城互通建设及沈海高速华侨尖山互通前期工作。

  工作措施:支持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兴汕高速海丰至红海湾段二期工程,确保年内建成通车;协调加快深汕西改扩建项目汕尾段、揭普惠高速南延线建设,力争年内取得更大的亮点、成效;协调海丰县政府协同省高速公路公司加快推进潮惠高速公路海城互通及服务区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协同华侨管委会争取省高速公路公司尽快签订沈海高速华侨尖山出入口投建协议,启动沈海高速华侨尖山出入口前期工作;把握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层面支持龙汕铁路规划建设并尽快启动前期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1.畅通县域内循环,加快国道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甲子至南塘段和236线汕尾城区段等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谋划城区、海丰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连接通道,打通一批连通中心镇及产业园区、重点景区的交通干线,高标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协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国道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甲子至南塘段和236线汕尾城区段等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加快畅通县域内循环;积极谋划城区、海丰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连接通道,持续跟进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马宫至鲘门跨海大桥、海丰赤石至梅陇一级公路等前期谋划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通建制村单改双、路网联结工程、危旧桥改造等一系列项目实施,纵深推进“四好农村路”攻坚。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122.攻坚推进城市提能大会战,加快市区海滨大道西段、工业大道西、站前大道东西段、吉祥路等11个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周协调、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沟通协调,实行挂图作战,靶向发力,大力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力争完成年度建设计划。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3.新建改造18个公共停车场、新增3300个停车位。

  工作措施: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牵头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停车场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4.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整合优化土地空间资源,完成400亩“三旧”改造任务。

  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并下达至各县(市、区),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有关鼓励政策,按照“三旧”改造成效统计口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项目上报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5.大力推进环品清湖城市优化设计、“三旧”改造。

  工作措施:推动《汕尾环品清湖城市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城区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26.启动改造15个城镇老旧小区。

  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市城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7.有序推进城中村改建,各县(市、区)各打造1个以上示范项目。

  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各县(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督导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8.加强城市景观管理,提升城市门户、市政道路景观效果,打造具有汕尾地域特色的城市形象。

  工作措施:以改善人居环境着力点,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打造“齐、绿、彩”,的城市生活环境;做好节能改造,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行车和步行舒适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9.优化提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工作措施:根据《汕尾市市区建成区地下综合管廊(沟)建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作方案》要求,投入资金0.8亿元将现状架空缆线入廊,新建浅埋式的地下缆线综合管廊(沟)4.7km。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0.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拆除违建21万平方米以上,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工作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争取10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一)加快文旅繁荣发展。

  131.高水平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全年接待过夜游客1500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突破260亿元。

  工作措施:强化文旅产品供给能力,全力以赴做好“绘好大蓝图、建设大景区、推进大项目、完善大平台、优化大服务、开展大营销”六大平台工作,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安全+智慧”要素配套,高水平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2.加快资源大整合、质量大提升。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串珠成链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精品路线。

  工作措施:编制不同主题精品旅游线路,组织资深旅游达人,深度挖掘汕尾旅游资源、红色文化、非遗艺术,编制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3.支持城区、海丰、陆丰申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红宫红场、金町湾、品清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工作措施:指导相关县(市、区)完善全域旅游建设软硬件配套措施,指导推动红宫红场·彭湃烈士故居红色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指导金町湾旅游区、品清湖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丰市政府等配合。

  134.大力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加快金町湾滨海旅游区、红海湾田寮湖、品清湖东南片区和陆丰金厢滩开发利用。

  工作措施:印发《汕尾市推进中国滨海休闲旅游最佳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各景区旅游配套设施,丰富文旅业态,活跃文旅经济;组织专家对品清湖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进行评审,推进金町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完善强制性指标要求。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城区政府、陆丰市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135.加快搭建大平台、引进大企业。组建国企运营平台公司,建设市县两级综合性游客集散中心,完善景区配套设施,提升现有景区运营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拟成立文旅投资运营公司,作为文旅投资运营平台,对全市文旅资源进行整合,并与具有较强实力和经营经验较丰富的龙头文旅企业合作,以“文化+旅游+商业模式”的综合运用,促进汕尾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6.举办文旅融合发展大会,引进大湾区3-4家文旅行业头部企业,新增星级酒店5家、文宿民宿30家以上,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酒店数量实现倍增。

  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地方责任,加强对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加大对星级饭店、民宿摸查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开展星级饭店评定、民宿登记备案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7.加快培育大市场、树立大品牌。组建文旅市场主体联盟,与国内大型旅行社合作设立营销推广中心,共同做大跨区域联合的旅游市场。

  工作措施:开发跨区域旅游市场,加强与全国文旅龙头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建立面向全国和港澳台、东南亚主要旅游市场客源地的营销推广网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8.加快提升品牌形象,打造“冬养汕尾”“中国滨海休闲旅游优秀目的地”品牌,举办环品清湖马拉松、中国帆船帆板城市邀请赛、中华龙舟公开赛等大型活动。

  工作措施:举办“冬养汕尾”文旅品牌推广活动暨首届中国散文诗节,“山海湖城 冬养汕尾”新春嘉年华活动,擦亮“冬养汕尾”旅游品牌,赴承德举办汕尾市文旅(承德)推介会暨承汕文旅合作对接会,前往北京、天津、杭州、南京等城市开展汕尾文旅推介会,将汕尾市山海湖城风光和厚重的人文历史底蕴等旅游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展示。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9.高要求实施“善美文化”示范工程,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措施:制定《汕尾市2023年度文明创建“一月一主题”测评排名实施方案》、《2023年汕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材料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做好总体工作部署;以常态化检查督导+每月“一月一主题”测评排名,对全市6个县(市、区)开展检查测评,全力推进实地考察点位打造工作;以工作方案指导+每月工作指引+工作会议研讨的方式逐项逐条完成材料申报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0.加快市民文化中心建设,补齐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短板,升级2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工作措施:加快市文化中心项目前期工作,争取3月份申报第二批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入库,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区政府继续做好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大巴停车场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争取该建设用地尽快划拨,加快项目动工建设;压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未建、未达标“三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升级。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1.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和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海陆丰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建设市非遗馆,筹建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工作措施:积极做好第二批广东省革命文物的申报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各县区革命文物修缮工作;密切部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筹建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七、深入推进“集成式”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十二)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42.全力打好要素保障大会战,统筹推进产业用地、矿产资源、电价、数据等要素改革。

  工作措施:发挥1+5+X问题协调机制效能,加大产业项目要素协调保障力度,设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形成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制定《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采矿权审批登记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3.推进点状供地,大幅提高规划工业用地面积规模和占比。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审定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清单,落实用地组卷工作,全力服务点状供地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高效完成。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4.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实施“标准地”“带项目”供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新增用林240公顷。

  工作措施:2023年全市新供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供应,覆盖率达100%;督促各地加快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进度,推进取得用地批复,全面保障已精准对接的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用地;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梳理汇总我市2023年重点项目用林计划,强化林地定额动态跟踪,确保重点项目用林持续得到有效保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用好用活老区政策,争取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各类资金120亿元以上,鼓励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全年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项目的谋划和储备,推动在库项目做好前期工作;按国家和省关于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申报文件的要求,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笼子”,鼓励吸引我市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二十三)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

  146.对标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先进地区,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4.0版本,确保营商环境评价跻身粤东西北前三。

  工作措施:开展深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建立“1+4+17”三级联动机制,强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奖惩,倒逼17项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确保营商环境评价跻身粤东西北前三名。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7.持续优化一流市场环境,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精准监管”,供水、供气报装压缩至2个工作日。

  工作措施: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推动市场准入、准营与退出全链条便利化,统筹推动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服务举措。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8.持续优化一流政务环境,深化“省市联建”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政府五大职能数字化转型,推动“全代办”全市覆盖,“一件事”主题服务提升至200项,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25个工作日内。

  工作措施:坚持需求导向、坚持系统集成、坚持数字赋能、坚持群众满意,以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为重点,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注、需求集中的领域以及办事过程中急难愁盼、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完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配套工作机制及有关标准,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办理流程和办事环节衔接,着力破解“一件事一次办”关键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创新深入推进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动全市上线200项“一件事”主题服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9.持续优化一流法治环境,推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向基层延伸,开展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环节,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工作措施:加快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并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牵头,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0.持续优化一流社会环境,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工作措施:根据“数字汕尾”建设指挥部及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部署,起草制定深化一流社会环境行动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及工作任务;举办2023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深化“店小二”式服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51.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开展新一轮整合重组。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大国资监管在线平台在财务管理、资金管控、债务风险、资产管理、考核分配、党的建设等重要监管领域运用,提升国资监管职能体系的数智化;对市南告水电公司进行提级管理,组建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推动市交通运输局下属3家企业改制划转,开展市投控公司下属二、三级子企业优化整合等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2.推进以效率为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推动市属国企资产规模达到233亿元,实现营收11亿元、利润2.2亿元。

  工作措施:聚焦“整合资源、培育产业、创造价值、服务发展”定位,完善投控、交投、金控“三大平台”体系,引导国有资本向城市建设、土地开发、文旅、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发力;加快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推动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项目、综合物流产业园和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开工,重点围绕石矿、海砂、山砂、高岭土资源开发及土石余渣处置等资源类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构建“投产销”一体经营模式。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3.引导国有资本向重大产业项目、城市建设、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发力,加快组建品清湖新区管委会配套经营管理公司。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汕尾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等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落实产业转移主平台开发公司职能,强化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水平;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在绿色能源产业投资突破,推动“管委会+公司”模式,完成公司组建。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品清湖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4.全面拓展城市运营业务,加快实现市政一体化运营;推动工程建设类企业业务、资质“双整合”,推动水务投资公司实质化运营,引进资本参与园区、码头、海洋产业、农产品供给等投资布局。

  工作措施:加快汕尾市水务集团组建,整合我市水务局资源,推动水务投资公司实质化运营;推动市投控公司加快施工资质提升,拓展市政公用等建筑业务;加强与省属企业合作,吸引头部资本参与我市园区、农产品供给等投资布局。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5.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带动一批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汕尾,撬动投资15亿元。

  工作措施:加快项目投资运作,围绕海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产业链开展项目调研,推动投资优质项目签约落地;加深资本合作,吸引恒健控股省农业基金、大湾区基金等头部资本深化高层次合作,通过共建基金撬动头部资本出资,投资引导大湾区外溢产业项目落户汕尾;选择与汕尾优势产业能形成协同效应的上市标的,与省属企业、民营资本开展联合并购,力争实现本地上市企业零的突破。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金控公司牵头,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发改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五)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156.完成土地收储1.35万亩,加大土地、矿产、海砂、工程余渣和海域海岛等资源盘活利用和市场化出让力度,拓宽财源增收渠道。

  工作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按季度推进收储工作;积极开展对砂石资源矿区的论证,做好资源储量报告、出让方案,挂牌出让等前期工作,督促尽快完成出让;全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4800亩,收取市本级地价款45.8亿元以上;依托海砂资源优势,做好陆丰海砂区块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加快制定市区土地开发项目工程余渣出让计划。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7.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大力培植巩固税源。

  工作措施: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8.完善企业税收服务管理体系,加强重点行业税源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工作措施:持续开展大企业“一企一策”,进一步加强宣传辅导,拓展大企业智慧服务,快速协调处理大企业涉税费诉求,提升服务质效,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本地化便民服务措施。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9.加强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和考核评估,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出台《汕尾市县级管财政理考核方案》,规范各县(市、区)财政管理行为,定期通报各县(市、区)财政管理情况,并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全年财政管理情况进行评分排名,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0.推动信保基金在保余额增长15%以上,担保贷款12亿元以上;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为制造业等重点产业融资10亿元以上;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分别增长15%、10%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打造信保基金产品体系、持续优化银担合作模式,着力拓宽服务企业范围,发挥信保基金政策效应,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引导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有针对性地流向制造业等领域,增加对高技术制造业的信贷支持;落实金融部门和辖内金融机构的常态化会商调度机制,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作用,加大力度推动信贷的投放效应衍生存款增长;加大部门协同抓存款力度,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推动贷款加速投放,争取释放更多的存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工信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等配合。

  (二十六)深化“5+2”农村综合改革。

  161.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广农村集体资产村级统筹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储”整合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股票化”等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确保所有村级集体的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汕尾市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汕尾市关于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汕尾市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加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落实“五个抓手”“六大行动”“七项严管”“八类政策”等措施,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2.攻坚推进“三块地”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收官工作,确保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率稳定在65%以上。

  工作措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工作,实现承包地确权档案与数据在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间共享运用;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扫尾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难点村组”确权取得重要突破;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3.建设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全面清理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工作措施: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数据录入省、市“三资”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快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清理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推进有条件的村组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4.纵深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扩大服务覆盖面。

  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担保力度和转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利用好省“中小融”“粤信融”等平台,为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优信用服务及融资路径,助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多种贷款业务,启动“整村授信”行政村(社区)达到460个以上,累计“整村授信”金额超过6亿元。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5.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先行先试推动一批集体土地入市。

  工作措施: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不断完善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制订入市指引、市相关议事决策机制等,全力争取将陆丰市列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6.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数字供销”改革试点建设。

  工作措施:进一步发挥农合联助农平台效应,全面实现市、县、镇三级农合联联动格局;依托省供销社数字供销系统,推广数字供销业务应用场景,实现小农户需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精准对接。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供销社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八、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厚植“山海湖城”靓丽底色

  (二十七)快马加鞭抓绿化。

  167.高起点实施“绿美生态”示范工程,高标准完成林分优化提升6.3万亩、森林抚育11.3万亩,力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分解建设任务,督促各地加快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开展备耕、造林工作,全面完成林分优化造林和抚育任务,开展自查、验收,做好省级核查准备各项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8.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七大行动”,打造工业大道西等10条林分林相优化示范带。

  工作措施:采取切实措施,完成示范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等程序,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做实、做细、做好;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配合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导帮扶;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市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建设,提升市政道路景观;推进城乡绿色惠民工程,建设绿美汕尾重点生态建设项目。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69.全面落实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措施:推进增设林业行政执法内设机构和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理顺林业执法体制,推进林业、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建立涉林案件移交机制;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压实属地林长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加大第三方技术团队力量支撑,重点查处非法采伐、挖沙采矿、重点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0.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

  工作措施:持续巩固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成效,保持东溪水闸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目标;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加强城乡绿化美化。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1.打造海丰鸟类和陆河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加快推进金霞光森林公园、海丰莲花山文体中心等建设,加强森林生态景观营造,打造多彩山地。

  工作措施:逐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督导力度,全力推进金霞光森林公园一期工程项目、海丰莲花山文体中心施工建设;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不断改善生态面貌,提高群众保护意识,打造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整合生态资源,弘扬传播生态文明,开展森林旅游服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河县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172.统筹推进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加快金台山公园(人才公园)、明珠岛公园等建设,积极营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美城乡人居环境。

  工作措施: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充分解读新版《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指标要求,印发《汕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导各县加快推动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金台山公园(人才公园)、明珠岛公园建设等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3.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新增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2家,打造一批具有汕尾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

  工作措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大力支持林业产业项目科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依法依规加快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投入制度,增加林业产业资金投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探索新发展路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环境。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八)精准科学抓治污。

  174.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汕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各单位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推动14+1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5.落实河湖长制,巩固提升东溪河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近岸海域、陆域和流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河要求,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工作,建立健全河湖日常保洁、巡查维护等长效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河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河湖长制考核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6.建设碧道47公里以上,确保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考核断面达标率稳定在100%。

  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协调、督促各地做好工作保障,尽快开展前期工作,指导各地积极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开展碧道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7.实施全面提升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完成省下达各项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分级管理和深度治理,深化工业锅炉和炉窑分级分类治理,全方位推动移动源管理,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8.强化地下水与土壤污染协调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措施:谋划申请上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申报汕尾市地下水环境调查及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汕尾市陆丰硫铁矿历史遗留废渣调查等项目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储备,组织开展汕尾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研究,编制汕尾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79.加快陆丰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及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工作措施:督促推动陆丰市建成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以及陆丰市大安、陂洋、南塘、湖东、潭西、上英、内湖、河东、八万、博美、甲东、金厢、桥冲、西南等14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督促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完成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50公里。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九)立足优势抓“双碳”。

  180.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强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加快节能降碳、节约用水、绿色建筑等先进技术应用。

  工作措施:积极推动红海湾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加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以及节能宣传工作,完成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资料收集工作,完成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1.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和碳普惠工作机制。

  工作措施: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引导红海湾电厂5、6号机组配套建设碳捕集项目,积极探索开展其他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成立碳普惠工作专项小组,组织实施《汕尾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汕尾电厂多能互补及CCUS绿色能源基地方案》、《汕尾电厂CCUS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2.推进陆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试点工作。

  工作措施:认真落实《陆河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对接,大力推进陆河县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陆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大项目建设进程。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陆河县政府牵头,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183.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工作措施:完成265家节约型机关创建,持续推动各县(市、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资料编制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九、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三十)突出抓好就业增收。

  184.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以上。

  工作措施:持续推动“促进就业九条”3.0版、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举办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动态监测重点企业岗位增减情况。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南粤家政”培训5000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扩招3600人以上。

  工作措施: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紧贴产业需求,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联动培训;大力推进汕尾技师学院、陆丰高级技工学校、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和海丰技工学校“一院三校”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6.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工作措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裁审衔接,确保裁审尺度一致。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7.高品质实施“共富共享”示范工程,多措并举提高居民“四项收入”,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7.5%以上。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汕尾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创新、激活农村资产、强化兜底保障,督促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居民四项收入,力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在全省前列。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十一)全力建设健康汕尾。

  188.深化“五医联动”改革,持续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快深汕中心医院二期、深汕中医医院、市公共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粤东医疗高地。

  工作措施:学习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65%,区域诊疗率达到90%;继续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深汕中心医院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深汕中医医院、市公共卫生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步伐,谋划启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9.全面提升市(县)域诊疗和分级诊疗能力,建设2个省级、6个市级重点专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工作措施:制定《汕尾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实施方案,遴选各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较强的专科,结合《2022年广东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申报专科类别并指定申报医院进行重点专科能力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0.加强670个公建村级卫生站建设和村医管理,培训全科医生150人次,提升学历职称300人次。

  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公建村卫生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居民就近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层分类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切实提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水平。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1.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优化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工作措施:持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创建1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各建制县(市、区)至少创建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全市新增3家医养结合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2.建设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10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示范点20家,推进特困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200户。

  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明确季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季度倒排工作计划,建立每周协调推进、每月进度通报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工作措施:坚持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组织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统一行动日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挂驻帮扶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市巩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4.认真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医疗救治、药物储备能力,着力保健康、防重症。

  工作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医疗资源建设储备,提升医疗救治、药物储备、医护人员力量周转调度综合效能,强化市级重症专家分片区巡诊指导机制,加强重症医生、护士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加快三级医院的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诊疗流程,优化县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的管理运行模式,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市全民健身中心和3个体育公园,健全城乡“15分钟健身圈”。

  工作措施:印发《汕尾市“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方案》,构建市、县两级品牌赛事活动体系,鼓励支持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举办赛事活动,积极争取省级体育公园专项资金,发挥资金补助作用,补齐市县两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进体育公园、足球场、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游泳池(馆)、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十二)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196.持续推进社保制度改革,鼓励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工作措施:巩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完善企业养老省级统筹和清理待遇项目,稳妥做好费率费基过渡工作,做好省级统筹和扩面征缴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7.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

  工作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全民参保意识,引导更多群体积极参保;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社保精细化管理,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8.深入推进全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

  工作措施:创新“联盟+专区”药品采购模式,打通国谈、国采以及“两病”门诊药品直接支付结算,切实解决“两病”门诊药品供应短缺问题;加快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快电子处方接口改造,打通药品供应“双通道”;开展第三次集中服务月活动,推动县区、医院开展人群认定工作,提高“两病”认定率、就医率、待遇享受率。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医保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9.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补贴保障标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推动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整合发展,结合“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残联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0.扎实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

  工作措施:制定《汕尾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2023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强化督查督导力度,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肃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协调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民生实事如期按质落实到位。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府办、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1.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军民融合、国防教育、人防等工作。

  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石磊

  部门分工:市国动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2.加强双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就业保障,营造全社会尊军崇军浓厚氛围。

  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制度,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工程,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救济,统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深入推进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建设,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三十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03.高效能实施“基层善治”示范工程,着力打造“三三五”基层治理体系2.0升级版,深化拓展“民情地图”应用场景,推动“人、地、事、物、组织”等治理全要素入网,推动治理重心、力量、资源下沉基层一线。

  工作措施:印发《汕尾市基层基础建设指挥部工作方案》,将“基层善治”示范工程涉及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事项纳入该方案,持续推动“三三五”基层治理体系迭代升级;深化“民情地图”2.0版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切实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服务不缺位”。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曾宏武、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政数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4.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述职述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党组织书记为“党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初信初访快速高效办理机制,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对领域性、群体性类案实行“3个10天、3次提级”的“310”工作机制,推动信访事项快速高效办理,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信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5.完善马宫金町湾景区、管区、社区“三区合一”管理体制,探索构建“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基层治理体系。 

  工作措施: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党建工作的互联互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政数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城区城府配合。

  (三十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206.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拓展禁毒成果,全力推进打击偷渡走私犯罪攻坚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措施:纵深推进线索办理、侦查打击、行业整治、黑财处置、宣传发动、组织保障等工作,持续推进“三大攻坚”和“七项常态化打击”,通过主动打、专项打、常态打、露头就打,同步推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的案件开展专案经营,深挖系列案件,斩断利益链条。

  市政府责任领导:石磊

  部门分工: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7.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工作措施:围绕“空中全感知、地面全覆盖、出入全锁定、重点全掌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在点位布局、智能改造、质量提升、智能应用等方面下功夫,加速视频智能化创新性、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视频图像服务打防管控能力水平,着力打造汕尾公安“视频云”特色品牌。

  市政府责任领导:石磊

  部门分工:市公安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08.推动“湾长制”“港长制”“船长制”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智慧边海防、智慧新缉私等建设,筑牢海上安全稳定防线。

  工作措施:印发《汕尾市加强“三长制”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推动“三长制”管理常态化;推进汕尾市智慧新缉私项目建设,计划在2023年11月底完成项目初验并投入试运行。

  市政府责任领导:石磊 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十五)强化公共安全治理。

  209.严密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

  工作措施: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特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攻坚,紧盯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考核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安全形势稳定。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10.持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措施:科学制订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创建全覆盖;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指导公众安全合理储药用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度,统筹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健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11.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增强全灾种保障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进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和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提升基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加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开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专项行动,将全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119指挥中心调度体系;建设汕尾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中心,逐步完善和提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领域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强应急救援装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引导基层社会力量、应急志愿者队伍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12.强化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危化品、消防、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措施:督促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危化品、消防、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做好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加强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依法从紧从严实施审查审批,严格管控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石磊、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汕尾海事局各自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好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动2023年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创建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细化目标任务,增强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对牵头的工作任务落实负总责,要强化统筹、科学举措,逐项对照任务分工, 制定落实方案, 明确季度目标、工作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分工负责、具体抓,将各项任务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个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协作,注重真抓实干,合力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

  (三)明确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如实、及时反馈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逐月将所牵头的工作落实具体情况发市政府督查室,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将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工作落实纳入行政工作运转监测,实现“清单化”管理,强化督查督办,及时通报进展,全年落实情况报市综合考核办。

  附件: 1.汕尾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PDF

  2.2023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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