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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启事
  • 2011-07-15 14:20
  •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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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办公室内设副处级机构和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30岁以下,身体健康,科员以下职务;

  5、非汕尾市户口人员要求未婚。

  (二)特别要求:

  男性,满一年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7月13日),能胜任24小时轮值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选调对象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3日,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网站下载并填写《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者将填写好的《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及本人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一式4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其中:在乡镇机关工作的由乡镇党委加具意见,在市、县直机关工作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具意见,在中央和省设在县、乡镇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加具意见。经审核《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报考者于2011年8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寄到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汕尾市政府办公楼附属楼一楼B109号),邮政编码:516600,联系人:林剑锋,联系电话:0660-3282606,邮箱:swyjb@163.com。

  三、资格审核和笔试

  1、选调机关接到《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后,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笔试。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1年9月2日上午9时至16时到市应急办领取准考证。

  3、考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闭卷笔试(笔试内容:应急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上午9:00—11:00。

  四、考察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察,择优确定人选,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

  汕尾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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