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进行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全力探索增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继深圳市实施大部制改革,设立正局级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兼任应急办主任之后,汕尾市率先在地级市进行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经汕尾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汕尾市编委会近日批复同意该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高配为正处级。汕尾市高配市政府应急办主任的做法,必将为更好发挥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统筹、协调、补不足”的作用发挥重要作用,值得其他市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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